“貨”從天降,15個月大孩子被砸傷
見習記者 張 碩
這幾天,市民高先生看著1歲多女兒紅腫的頭部,一直心有余悸。8月29日,高先生的親人推著嬰兒車帶著孩子,到位于上中西路老滬閔路的沃爾瑪超市凌云店購物時,12瓶550毫升的礦泉水(俗稱“一打”)從大約1.6米高的位置,突然墜落下來,砸到嬰兒車內的孩子頭部。
高先生質疑沃爾瑪超市貨物堆頭超高,碼放不牢存在安全隱患,沃爾瑪凌云店回應稱正在處理此事。
礦泉水砸中女嬰頭部
據高先生介紹,8月29日下午5點30分左右,他的岳母推著嬰兒車去沃爾瑪凌云店購物,嬰兒車內坐著的是15個月大的孩子。
下午5點40分許,孩子外婆推著車剛走到超市3樓的主通道上,這時候,左側堆頭處一打礦泉水“砰”的一聲砸了下來,砸到孩子頭部左側太陽穴處。頓時,孩子哇哇大哭。
周邊的顧客立即撥打了120,店里工作人員也趕了過去。后來,周先生的妻子和沃爾瑪凌云店負責人一起帶孩子去了醫院。經檢查,孩子頭部左顳(左側太陽穴處)受傷,腫出一個包。當時醫生判斷需要繼續觀察72小時,由于孩子尚小,沒有做CT檢查。
“算是不幸中的萬幸了,沒有砸到小孩的‘天門蓋’,15個月大的小孩‘天門蓋’是沒有閉合的,超市一個意外很有可能給一個家庭帶來永遠的傷害。”高先生說:“超市每天都有很多顧客光顧,可堆放在通道的貨物擺放合理嗎?堆頭是不是超高?碼放不牢墜落傷人,存在安全隱患。超市應該在顯著位置做出安全警示。”
事發位置附近無攝像頭
事發后,高先生來到超市事發現場查看,他發現當時砸下來的12瓶礦泉水,每瓶550毫升,總計6.6升,就是13.2斤。堆頭高度約有1.6米。
高先生說:“女兒比同齡人顯得瘦小,只有18斤重,13.2斤重物砸到18斤重孩子頭上,瞬間怎么承受?這么重的物品突然砸到孩子頭上,出現什么情況都是有可能的,真是讓全家人揪心害怕。這些天以來,小孩的左顳還是腫脹,由于受到驚嚇,好幾個晚上半夜會突然大哭大鬧。”
昨天下午,記者來到沃爾瑪超市凌云店,據超市工作人員介紹,堆頭是超市中商品單獨陳列所形成的,多數是一個品牌產品單獨陳列,一般都是放在移動小車上,或箱式產品直接堆碼在地上。
在超市3樓通道處,記者找到了事發位置,礦泉水堆頭還在原處擺放。記者看到頂層由塑料外皮包裝的一打礦泉水,碼放并不整齊,與下方相比,向外凸出著。一名正在搬卸貨物的超市員工告訴記者,擺放的貨物自身不會出“狀況”,意外多數是顧客在取放物品時出現的,“每天顧客眾多,取放頻繁,一個不小心可能就會出意外”。
高先生告訴記者,事發前,堆頭一側有人在搬動貨物。沃爾瑪超市凌云店客服部負責人范靈敏稱,事件發生的位置附近沒有攝像頭,無法查看事發情況。
目前,沃爾瑪超市凌云店已經墊付了事發當天的醫藥費,至于后續情況,門店已上報總公司處理。對于高先生要求店方“公開道歉”、“安全整改”的訴求,該門店沒有作出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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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貨物擺放標準無明確法律規定
昨天,記者在沃爾瑪超市凌云店看到,酒品區的貨架上,從底層到1.8米的高層,擺放了一列列的紅酒、啤酒,滿滿當當,有幾瓶啤酒露出到貨架外沿。
顧客王先生說,這些酒瓶身光滑,還頗有重量,易落易碎。每次來到此處都要小心翼翼,生怕蹭到了。取放時也輕拿輕放,萬一沒放好,會引起連鎖反應。他說,自己有經驗會重視,但是有很多人不會注意到,超市在這些區域應該設置安全提示,或者在每排貨架上設置護攔或擋板,防止酒瓶不小心傾倒墜落。
在滬閔路家樂福超市上海南方店,記者看到酒品區的大多數貨架上同樣沒有安全提示或者防護設施,但幾瓶價格在5000元以上的名酒是放置在透明玻璃柜中。而在世紀聯華萬體館店,酒品區以及行李箱貨架處,外側設有護欄,行李箱外還有兩條安全繩防護。
“看到超市貨架高處的貨物,總有一種恐懼感,怕它掉下來。”不少超市購物者坦言。
那么,超市貨物擺放標準有沒有明確的法律規定呢?
上海一家連鎖超市負責人劉鳴告訴記者,對于超市貨物擺設沒有強制的法律規定,也沒有具體的國家標準,但是行業內都遵循商品存放、堆碼應符合“安全、方便、節約”的原則,穩固、整齊、美觀,其中安全是首要的,超市從業人員都要經過相關的安全培訓。他說,對超市易碎易落商品最好應該做出明顯的安全提示,防止發生危險,在保護商品的同時更要保證消費者的安全權。
上海市康騰律師事務所蘇小虎律師說,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經營者應當對消費者盡到安全保障義務。如果超市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致使顧客在超市被墜物砸傷,造成顧客人身損害的,應當向顧客承擔侵權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