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陸續開學,不少學生和家長又開始準備報名各類教育培訓課程。9月4日,上海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發布今年第4號消費提示顯示,今年上半年,上海市消保委系統共受理教育培訓類投訴2415件,同比上升84.2%,投訴內容集中于虛假宣傳、變更合同、貸款糾紛等。上海市消保委提醒家長,為子女選報課外輔導培訓班要理性。
口頭承諾勿輕信
2016年5月,消費者任女士為讓在讀初二的女兒雯雯中考取得好成績,打算提前為其報名為期一年的“中考沖刺班”。聽某教育培訓機構“中考不滿500分就全額退款”的宣傳后,爽快支付了2.6萬元學費。一年中,雯雯堅持參加全部培訓課程,但今年6月的中考成績只有330分,一起參加培訓的其他學生成績也不理想。任女士要求該機構全額退款卻遲遲得不到回應。
上海市消保委指出,學習成績的提高應以校內學習為主,自身的努力至關重要,而課外培訓和輔導只是查漏補缺,學生和家長切勿本末倒置。面對商家各種宣傳噱頭應保持理性分析,可通過試聽課程后選擇適合自身的課程和老師,確保培訓課程達到理想效果。對于培訓機構的各種承諾約定,家長可在合同中注明。
合同變更須謹慎
今年2月,消費者田先生支付1.48萬元為即將開學的兒子亮亮在某少兒英語培訓機構A校區購買了少兒英語初級課程(共96課時)。3月,亮亮上完10課時后,該培訓機構稱A校區辦學資質即將到期,與田先生協商將培訓地點更改至B校區,田先生同意了。6月,B校區仍未通知開課,培訓機構稱開課時間須等湊齊人數后才能確定。田先生十分不滿,認為已經耽誤孩子兩個多月的學習進度,遂向消保委投訴。
上海市消保委認為,當培訓機構提出變更“授課地點”“授課教師”等內容時,消費者應及時與之簽訂補充協議,明確變更后的授課地點、開課時間、授課教師、剩余課時、違約責任等權利義務關系。同時,消費者要保留好發票、合同及相關證據,以便及時維權。
貸款應量入為出
宋小姐是一名大三在校生,為能在畢業后找到理想的工作,打算借助報“班”進一步提高英語水平。當她前往某培訓機構咨詢時,銷售人員的一番推介讓她十分心動,但由于沒有收入來源,且去過幾家銀行申領信用卡都無法審核通過,便想放棄。但銷售人員稱,合作的某網貸平臺可以為其提供現金貸款。宋小姐半信半疑地按照銷售人員要求的步驟在網貸平臺上填寫身份證和銀行卡信息,幾分鐘就成功貸款36888元。選擇了36個月還款期限,但每月上千元的貸款對沒有收入來源的她來說,還款還是十分拮據。最終,宋小姐提出退款,但培訓機構遲遲不予回應。
上海市消保委點評,目前,不少網貸平臺提供無抵押、低門檻、快到賬的消費貸款業務,在為消費者解決燃眉之急的同時也暴露出一些問題,如借款人的資信證明、借款人是否具有還款能力等。學生或家長在辦理網貸時切勿沖動消費,一方面要選擇信譽度高的網貸平臺,仔細查看借款合同,了解使用規則、貸款風險等注意事項;另一方面要慎重考慮自身的還款能力,可對每期還款設置提醒以避免逾期產生后續費用,影響自身信用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