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指三大質量問題 柯達相機"缺陷"致343人投訴
中消協首開群體投訴調解聽證會,柯達LS443數碼相機被指存在三大質量問題
針對消費者對柯達LS443型數碼相機質量問題的投訴,中消協22日召開投訴調解聽證會。有關行政部門、技術專家、法律專家、消費者代表到會,但是柯達公司未派代表參會。
消費者代表白華說,自己在2002年12月購買柯達LS443型數碼相機,使用后不久,發現電路與鏡頭連接的排線出現斷裂;在關閉的狀態下,相機出現自動開機的情況。其他許多消費者也出現了同樣的問題。向柯達公司反映情況后,公司稱產品進入市場前經過檢測,不會存在質量問題;自己所購買的相機已過保修期,維修要交1500元;另外有幾種機型,需要付差價后才能升級。
與會專家認為,排線使用幾千次就斷裂的情況是罕見的,而且不是個別現象,是一個集中的缺陷,明顯是設計不當。企業應正視相機存在的質量問題。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所劉俊海博士認為,按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和產品質量法相關條款,商家應保證提供產品有正常的使用功能,生產者應對提供產品的質量負責,如果產品存在質量缺陷,就應該追究侵權責任或違約責任。
“產品進入市場,經過檢測。但是出了毛病,不能說有了檢測,所有東西都合格,這是偷換概念”,北京金臺律師事務所主任皮劍龍說。對于相機出現的質量問題,有關專家認為,在信息發展的時代,產品開發周期縮短,企業為了搶占先機,盡快將產品推向市場,迎合消費者的需要,也是一種競爭手段。但是企業在取得利潤的同時,應承擔市場風險。產品投放過快出現問題,企業應承擔責任。設計有缺陷的產品產生風險,不應由消費者買單。
業內專家建議,盡快制定數碼相機強制性標準,同時希望普遍建立缺陷產品的召回制度。國家質檢總局缺陷產品管理中心劉祥說,為什么實行汽車召回制度?檢測只代表樣品合格,如果出現問題就應召回。經過檢測不是不解決問題的理由。北京市律師協會消費者權益保護專業委員會主任邱寶昌認為,不同地區、不同消費者對同一產品的投訴,說明產品質量存在問題。盡管沒有召回制度,但在制造工序上、設計上有問題就應召回。
另外,針對消費者提出柯達公司在臺灣地區免費升級換機,而公司稱在臺灣地區沒有提供過免費換機,與會專家認為,在中國內地就應該按中國內地的法規辦,臺灣地區的辦法只是參考。
柯達公司沒有派代表參會,一名現場聽會的該公司工作人員提供的一份書面說明材料稱,現用戶手中的機器絕大部分過了保修期。保修期內和保修期外公司一直按國家相關規定處理,沒有違反相關法律法規。公司將根據消費者不同情況分類,采取不同的解決方案,現在已組織專門的團隊來協調解決。對此,與會專家認為,聽證會是解決群體投訴的有效方法,對公司不能到會表示遺憾
■事件焦點
柯達LS443現三質量缺陷
中消協投訴部主任邱建國介紹,從今年7月3日起至今,來自23個省市自治區的343名消費者集中投訴柯達LS443數碼相機。它是柯達2002年底推出的一款400萬像素產品,時售3500元左右。大多數消費者在2003年購買使用1年后出現三大故障:開機后鏡頭無法自由伸縮;拍攝的照片曝光過度;開機后LCD屏幕顯示黑屏,無法取景,且拍的照片是黑色的。有的人甚至一年中維修3次之多。
中消協為此專門將消費者提供的5臺該款相機送往位于陜西的兵器工業照相機質量監督檢測中心查驗,結果顯示樣品均存在不同程度的斷電、黑屏、鏡頭無法正常工作等故障,主要緣于快門中信號線設計不合格、采用質量不合格的排線料、出廠時未進行嚴格質量測試。
而柯達在回復的書面調查函里稱,LS443數碼相機是通過了國家指定的質量監督部門檢驗合格后生產銷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