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消協: ZARA這次是真的放下了架子
本報訊(記者 孫宇 王伶玲 實習生 宋立偉) 在接受北京市消協點名批評后,ZARA中國宣布三款不合格服裝今起可無條件退貨。
記者上午來到ZARA西單大悅城店、世貿天階店,問是否可退貨,店員稱退貨規定和以往一樣:需攜帶購物小票,30天內退換沒有摘掉吊牌的全新物品。
記者隨后致電ZARA中國公關總監許雪清,她說:“我已經通知了北京所有的店面可退貨,我馬上了解情況。”過了一會兒,許雪清回電表示,由于通知下達到店鋪的管理層,部分店鋪可能還沒來得及跟店員說明情況。
“我們已經要求店鋪值班經理立即通知所有店員可辦理退貨!”許雪清說。
隨后,記者又聯系到世貿天階店值班經理,被告知已收到總部通知,將立刻通知店員。
從“耳背”到現在的積極解決問題,市消協消費指導部主任羅剛認為,“ZARA這次是真的放下了架子。”
羅剛稱,ZARA在給消費者發的聲明中,希望通過消協向消費者道歉,他們已有了整改措施,并表示以后會嚴格遵守中國相關法律法規,防止質量問題再次發生,會嚴格商品質量,使其符合中國消費者的需求。
羅剛認為,ZARA現在已基本做到市消協對其提出的各項要求,這個事件可以說“畫上了圓滿的句號。”
3款問題服裝
“ZARA”貨號為5627/594/700、產地摩洛哥的深色休閑褲(標稱羊毛含量為20%,實測僅為10.6%;耐酸汗漬、耐堿汗漬、耐濕摩擦指標上也不達標);
“ZARA”0518/227/800款外套大衣(標稱填充物70%羽絨、30%羽毛,實測含絨量51.1%);
“ZARA”貨號為0398/705/707款外套大衣(標稱含絨量50%,實測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