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5年以來,國內外部分知名服裝品牌率先將專用于登山等體育服裝的發熱纖維,運用到生活類服裝生產中,開發出高檔發熱內衣。由于其具有吸濕、主動發熱的特點,受到消費者喜愛,逐漸形成了發熱內衣市場。但是,在消費者尚不了解發熱內衣用料特殊性的背景下,個別企業以混淆概念、夸大宣傳的手段,發布虛假信息,推銷上則以次充好,欺騙消費者。專家提醒——
1.發熱內衣不是保暖內衣。發熱內衣中應用的發熱纖維具有吸濕、主動發熱效果,即:發熱內衣的熱量由內衣主動產生;保暖內衣則是通過減少透氣性、減少人體熱量的散失達到保暖效果,這種熱能并非由內衣產生。
2.不輕信口頭介紹。在選購發熱內衣時,不要輕信廣告和導購人員空口無憑的介紹,一時沖動,受騙上當。
3.認準發熱內衣標識。在選購發熱內衣時,查看包裝盒是否張貼有黃底黑字的“發熱內衣標識”。該標識明示了發熱纖維名稱、發熱效果和添加比例。在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沒有實施之前,消費者購買帶有這個企業自覺接受社會監督、具有質量承諾性質的標識的發熱內衣,無疑是保證產品質量的簡單有效的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