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消費者投訴,購買的商家承諾為真皮的皮鞋穿著不到3個月就出現質量問題,而且符合退換貨的條件,可當找到商家后卻被告知,不適用皮鞋的“三包”規定。消費者翻看信譽卡發現,上面確實未標明鞋的材質。
在此,專家提醒消費者購買鞋類產品時要注意:
1.購買前要仔細詢問銷售人員所購鞋的材質以確定該鞋的“三包”期限。(皮鞋、皮質旅游鞋為3個月;膠鞋、旅游鞋為2個月;合成革鞋、塑料鞋、布鞋為1個月。)
2.購買時注意發票或信譽卡上注明的鞋的材質,切不可被銷售人員以不標、錯標等方式欺騙,因為一旦發生糾紛銷售,憑證是有效的證據。
3.購買鞋類產品后應馬上穿著,一旦發現不合適或出現質量問題可及時找到經營者協商解決。因為鞋類產品的“三包”期限無論穿著與否是以發票開具之日算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