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母網12月26日訊 市民杜女士日前買了一份化妝品一用就過敏,退換遭拒。市消協建議:只能與商家協商解決,因為化妝品已不再實行“三包”。
11月27日,杜女士在市區一大商場購買了一瓶洗面奶,又選擇了一瓶新面市的護膚品。因為她有面部過敏史,因擔心過敏就咨詢銷售員,該銷售員一聽又立即為她挑選了一份
杜女士依計而行。但是,用了兩天就感覺臉部發癢,第三天,臉上起了紅疙瘩。她害怕過敏反應加劇,就趕回商場要求退貨。銷售員又建議她白天只用護膚品,晚上再用抗過敏的。但是用了兩天后,情況沒有好轉反而加劇。
12月5日,她又去了該商場要求退貨,如果不能退,也可在同樣價格之內給換種不過敏的也行。銷售員當時同意,但是稍一遲疑后,又告訴她需要去請示值班長。一會兒,化妝品柜臺的班長和該銷售員一同過來,告訴杜女士既不能退也不能換,除非去市大醫院開出化妝品過敏證明。
為此,杜女士特意掛了個專家號,但是,因為不愿擔責任,醫生不給開證明。因此,杜女士無法達到商場的要求。
記者就此咨詢了煙臺市消協,一工作人員說,國家對化妝品的“三包”規定早已取消,這種問題只能雙方協商解決,或者投訴到消協,他們給協商解決。鑫希望律師事務所的曲江律師說,商場的做法基于兩種心態:一是懷疑,二是推卸。杜女士現在除了前兩種解決辦法之外,還可以先做鑒定,然后去法院起訴。(記者 王奐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