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調查,目前消費者對化妝品質量的滿意率僅為兩成;對化妝品使用效果的滿意率則不足兩成;四成以上的消費者認為目前化妝品市場存在的主要問題是虛假宣傳;四成消費者有過因使用化妝品導致皮膚受到傷害的經歷。
近年來,由于使用劣質化妝品受到傷害的投訴越來越多了,近四成的消費者在受到化妝品傷害后不能得到經營者的滿意處理。
那么作為一名消費者,如何才能使自己的權益得到保障呢?記者采訪了北京北斗鼎銘律師事務所的郭軍律師。
為了更好的保護自己的權益,郭律師提醒廣大女性消費者:
第一,首先保存好自己購買化妝品的小票或者發票;
第二,如果一旦發現化妝品對自己皮膚造成傷害,盡快打電話與商場或者化妝品廠家聯系,在他們安排下就醫,并保存好相關證據;
第三,要求廠家或商家與自己一起到國家化妝品質檢機構對化妝品進行檢測,為以后法律維權收集必要的證據;
第四,盡量到正規商場購買化妝品。
出現劣質化妝品毀容傷害后,消費者除了直接找廠家或者商家協商外,還可以到當地消費者協會投訴,或者到法院起訴。
國家對于劣質化妝品造成嚴重后果的,還從刑法上對生產商和銷售商如何處罰進行了明文規定。假如化妝品的生產者明知所生產的化妝品不符合衛生標準,仍然進行生產;銷售者明知是不符合衛生標準的化妝品還進行銷售,這種劣質化妝品給消費者造成嚴重后果時,即構成生產、銷售劣質化妝品罪,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銷售金額50%以上2倍以下罰金。
根據司法實踐,“嚴重后果”一般是指:(1)致人毀容,或者嚴重皮膚損傷的;(2)生產、銷售不符合衛生標準的化妝品,數量大的;(3)雖然沒有致人毀容,但受害人數多,受害地域廣,在社會上造成惡劣影響的;(4)導致其他嚴重后果,如受害人精神失常、自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