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染色牢度達不到標準的要求。嬰幼兒服裝與服飾行業標準中規定嬰幼兒服飾中的優等品,其耐汗、耐水色牢度指標高于GB18401即國家質檢總局發布的《國家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范》中對于嬰幼兒服裝標準的規定半級,一等品和合格品也必須與GB18401中的而有關規定一致。而GB18401中規定嬰幼兒服裝的耐水、汗性分別要達到3—4度,耐唾液性要達到4度。
其次,PH值不符合規定。眾所周知,PH值是酸堿度,人體皮膚表面是呈弱酸性的,健康皮膚的PH值在5.0-5.6之間。服裝產品的PH值過高或過低,均有可能破壞人體皮膚酸堿度而引發不適,特別是兒童幼嫩的肌膚,很容易因此引起皮膚過敏。
另外,甲醛含量超標、縫制質量不達標、纖維含量實測數據與標注不符等問題,成為影響兒童的健康的重大隱患。《中國質量萬里行》雜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