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鄭州8月30電 (記者 楊大勇)眼下正值高校新生入學時期,一些學生不但沒有上“大學”的喜悅心情,卻有一種上當受騙感覺。據(jù)反映,一些民辦培訓機構為了招收更多的學生,打著河南財經政法大學、鄭州大學等公辦高校的名譽進行招生,收取高額的學費,許多學生在入學后才知自己上的不是大學,而是培訓學校。河南財經政法大學等校方的相關負責人在接受記者采訪時稱,在2007年已經終止了與民校進行學歷教育的合作,任何打著公辦學校招生學歷教學的均屬假冒。
據(jù)反映,河南一些沒有學歷教學資格的民辦高校,為了招收更多的學生,賺取更多利潤,打著公辦高校的幌子進行招生,使一些學生上當受騙。當交過錢入校后,才知道自己上的不是大學,而是一個技能培訓學校。每年學費七八千元,多則上萬,豈不知自己所上的“大學”只是個培訓機構,根本沒有資格發(fā)學歷證書,多為高等自學考試的培訓機構。
記者在印著河南財經政法大學MBA教育中心2011年招生簡章上看到,上面有學校的校園風光照片,學校的位置地圖和學校的具體地址、電話等;在河南財經政法大學工商管理校企合作(技能+學歷+就業(yè)創(chuàng)業(yè))定向培養(yǎng)宣傳頁上看到,其校園風光照片如出一轍,地址也相同。
30日上午,記者按照這些宣傳頁上的地址來到河南財經政法大學,卻找不到宣傳頁上所寫的招生報名點和咨詢點。而在河南財經政法大學的校門口以及學校的教學樓門前均有一個嚴正聲明的招牌:根據(jù)國家相關政策,河南財經政法大學沒有辦任何形式的自學考試培訓班,也沒有授權或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代理招生。河南財經政法大學國際與貿易學院、工商管理學院、MBA教育中心等沒與任何機構開展自學考試輔導培訓合作,提醒考生提高警惕,嚴防上當。
記者按照宣傳頁上提供的電話進行了咨詢,其工作人員表示三年本科,自學考試,國家承認學歷。在鄭州博頌路和信息學院路附近一所學校院內,看到一個很顯眼的招牌:河南財經政法大學某某職業(yè)教育,記者采訪時,其工作人員十分警惕,不愿多說。
在印有河南華北水利學院職業(yè)教育、鄭州大學、鄭州輕工業(yè)學院字樣的宣傳頁看到,一些民辦學校均打著公辦高校的名譽進行招生。
那么,這些民校和公辦高校有沒有“瓜葛”? 河南財經政法大學新聞中主任徐鄭生看過記者提供的宣傳頁后表示,這些招生都是假冒的,和河南財經政法大學沒任何關系,7月份發(fā)現(xiàn)很多社會辦學機構借學校名譽招生,已經發(fā)現(xiàn)30余家,5、6月份學校已經在網上發(fā)布公告、在校門口也有嚴正聲明招牌,提醒大家分清,避免上當。
徐鄭生介紹,2007年已經停止和社會辦學機構的學歷教學合作,目前與學校合作的民校,合作的只是技能培訓,發(fā)的是培訓合格證,沒有學歷教學,這是政策所鼓勵的,但是一些民校打擦邊球,借著學校的名聲進行招生,還承諾有學歷證。這種情況很難控制,學校只能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記者采訪河南財經政法大學、河南華北水利學院招生辦、鄭州大學、鄭州輕工業(yè)學院等高校的工作人員后,得到的答案均是沒有舉辦或和任何機構合作進行學歷教育,與學校無關。據(jù)了解,2007年河南省教育廳專門下發(fā)文件,河南各普通高校不得招收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社會助學脫產班,并不得與其他機構合作舉辦上述脫產班。
那么,公辦高校如何對合作的技能培訓機構進行監(jiān)督,避免這些機構打著公辦高校的名譽進行學歷教育,欺騙學生?也許,這不是公辦高?堪l(fā)個聲明所能辦到的。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