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參加完高考的學生們,都想輕松一下,消除長期以來身心的疲憊與壓力,許多家長和孩子選擇了出門旅游,打算輕輕松松玩一陣。旅游作為一種消費,龐大的市場是動態的,涉及的人員多、范圍廣,旅游者和旅游企業之間難免出現旅游消費糾紛。那么,出了問題怎么辦呢,最好的解決途徑就是依法投訴。
筆者最近走訪了旅游質監部門,有關負責同志也認為,游客應在出門游玩前,詳細了解有關旅游投訴時效的規定,做到未雨綢繆。當自己的權益受到侵犯時,可以依照有效的程序和方式進行投訴,切實維護自身的利益。
首先要掌握投訴時效,必須在有效期內妥善解決,向當地的旅游質量監督部門投訴,否則,過了有效期,就由主動變為被動了。目前,向旅游投訴機關請求合法權益的投訴時效期為60天,投訴時效從投訴者知道或應知道權利被侵害時算,有特殊情況的,旅游投訴管理機關可以延長投訴時間。
投訴管理機關作出受理決定后,將及時通知被投訴者。被投訴者接到通知后,應在30日內作出書面答復。然后,旅游投訴管理機關依據事實作出的處理決定,用旅游投訴處理決定書的形式,在15日內通知投訴者和被投訴者。
這就是投訴的整體時間過程。旅游質監部門的負責同志也希望通過媒體提醒廣大游客增強維權意識。俗話說,“磨刀不誤砍柴工”,游客們應在出門前,詳細了解有關旅游投訴時效的規定。當自己的權益受到侵犯時,就可以及時依照有效的程序和方式進行投訴,切實維護自身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