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保車損險 小心白花冤枉錢
明明投保的是10萬元的車損險,可保險公司只按照7萬多元來賠償!要不是上周出了事,王先生還不知道要當多久冤大頭呢。 2006中國金融年度人物活動評選
原來,王先生去年國慶期間在某4S店購買了一輛1.3升廣本飛度汽車,當時新車購置價是9.68萬元,第一次投保車險,王先生就是按10萬元來確定保額的。今年續保時,他在該4S店仍按10萬元投保。結果上周不小心遭遇交通事故,汽車嚴重毀損,可理賠時保險公司只按6.85萬元來賠償。
對此,保險公司解釋說,公司理賠遵循的是“補償性原則”,即賠償數額不能超過汽車實際價值。而車輛的實際價值根據保險事故發生時的新車購置價減去折舊金額后的價格確定。由于目前該車型在北京零售價格為7.48萬元,因此給他按照6.85萬元進行車損理賠(注:除折舊費用<折舊金額=保險事故發生時的新車購置價×被保險機動車已使用月數×0.6%>)。
也就是說,王先生白白投保了2萬余元的車損險,這并不是一筆小數目。其實,不光是王先生,很多人在為自己愛車續保時都可能忽略這一點。業內人士提醒保戶,在汽車續保時要考慮到汽車降價、貶值等因素,適當調低保額。因為,近年來,車價一降再降,同樣品牌同樣款式的汽車一年后降兩三萬元不是什么稀罕事。
據安邦車險相關人士介紹,保險公司的理賠原則是不能超過汽車實際價格,避免車主通過理賠得到額外收益。專家建議車主續保時先了解自己汽車的當前市場價格,再去保險公司購買車險。保險公司會根據各類汽車的全國統一零售價變化,每隔一段時間調整各類車輛的車損險等險種保額,便于車主在續保時不會蒙受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