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期和一次性繳納保費各有利弊:重要的是看您選擇一種對自己比較有利的支付方式。
(一)一次性躉交與分期交付的差別就像二十年整存整取的定期儲蓄與零存整取一樣。雖然,成熟的保險業以防范風險為目的,與儲蓄不同,但在我國,保險卻和儲蓄有唇齒相依的關系,保費核定更是反映銀行利率的晴雨表。因此,僅僅看明細表上所列保費的差別,就簡單判定“躉交比分期交付便宜”是不恰當的。
(二)付出不同,可享受的保險權益也不同。
1、保費豁免
如果保戶在交費期尚未滿時就出險,則未交清的那部分保費就可免除,并不受影響地獲得保單全額的賠償。
目前占各家保險公司業務量相當份額的疾病險,多規定保單生效后一年以內出險,退還已交保費,獲得保險金額的10%賠償;一年以后出險,不退保費,獲得全額賠償。所以,在有保費豁免條款的險種里,可能的情況一定要考慮到。
2、主險和附加險
由于險種的多樣性和保障防范的側重點各有不同,在一些保額較高,保障也較高的主險上,保險公司還會為保戶提供同一系列,與主險責任形成互補的附加險種,并且規定,只有在投保主險,且在主險交費期內的情況下,才可以投保附加險。如果采用躉交方式購買主險.雖然尚處于主險的保障期內,但因為交費行為已經終止,也不能再購買新的附加險種了。
3、再次追加
分期付保費的另一個好處就是如果覺得原先購買的保險份數太少,保障太低,且原先的保額已達到50000元以上,就可以按原先的交費標準再追加購買價值為原保額20%的新險。同樣,這項條款也只適用于分期交費方式,躉交不享受這樣的權利。
(三)另外,考慮到通貨膨脹這個趨勢,分期交付也不失為明智之舉。不管同期利率水平如何,保費都是按保單約定封閉交納,不受外界經濟環境影響。躉交的費用是在當期利率下制定的,假定在此基礎上,以后利率不變,因此,交付的是一個固定數目。
當然,躉交也有很多優點,它相對比較便宜和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