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指南:如何防止保單失效
為避免保險合同失效而又無法復效的局面,建議翁先生這樣的商務繁忙的客戶,可在手機或行事日程中設定一個家庭保險繳費提醒,以利自己能按時繳費,得到保障。
案例:2000年6月,翁先生投保了壽險及附加住院醫療險。為方便繳費,他與保險公司約定,續期保費用銀行自動轉賬方式。翁先生經常在各地跑業務,常常一連幾月不在家。2006年9月,翁先生收到在信箱里睡了幾個月的繳費提醒函和保險合同效力中止通知單,這才想起忘了去銀行存續期保費了。而保險公司2006年7月、8月在其賬戶中兩次扣款,都因余額不足而未成功,只能中止保單效力。
翁先生要求辦理保單復效手續。但由于在復效體檢中沒有通過條款中關于復效的核保規定,保險公司不能接受其復效申請。翁先生不解,只是一時忘了繳費,為什么要做復效體檢,還被拒絕復效呢?
分析:按期繳納保險費,是維持保單效力的基礎。如果投保人不能按照保險合同的要求,及時通過約定方式向保險公司繳納保費,保單就會失效。一旦保單失效,投保人的保障目的也就無法實現了。通常在保單失效前,都會有一個寬限期,長期壽險寬限期一般為2個月,在失效后2年內,客戶可向保險公司申請復效,同時履行復效時的告知義務,如符合承保條件且經保險公司審核同意,可恢復保單效力。
盡管保險合同中有復效條款,但一般說,為了降低風險,避免客戶產生帶病投保之類的逆選擇,保險合同中會對申請復效進行一些條件設定。如保單持有人必須在保險合同效力中止后一定期限內(通常為兩年),提出復效申請,且被保險人的健康狀況必須符合保險公司規定的核保條件,投保人必須一次性繳清保單效力中止期間所欠保險費及其他有關費用。翁先生就是因健康原因而無法通過保單復效的核保條件。
所以為避免保險合同失效而又無法復效的局面,建議翁先生這樣的商務繁忙的客戶,可在手機或行事日程中設定一個家庭保險繳費提醒,以利自己能按時繳費,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