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員消費、“提前消費”是一種有利于商家和消費者的雙贏消費方式。它一方面讓商家快速回籠資金,另一方面,讓消費者通過增加消費次數和選擇固定消費場所而得到較大的優惠。
在“雙贏”的本意和“優惠”的誘惑下,消費者紛紛選擇了辦卡消費。于是,“年卡”、“月卡”、“優惠卡”、“貴賓卡”等名目繁多的健身卡走進了普通百姓的生活,然而就在約定消費日益紅火的時候,消費者卻叫起苦來,原來當他們因個人時間、身體狀況等原因不能再繼續接受服務,希望中途退卡時,卻遭遇了退卡難題。中消協還為此專門發出消費警示:謹防“約定”消費的高風險。
細究之下,消費者遭遇退卡難題的癥結就在于健身俱樂部的霸王合同條款,不少健身俱樂部在向消費者出售健身卡時,往往會與消費者簽訂類似“會員合約書”的格式合同。合同中總會有這樣一些典型的“霸王協議”:如“本俱樂部擁有最終解釋權”;“對于會員使用本俱樂部任何服務、設施或場所而引起的任何人身、財產損失所導致的任何賠償、要求、仲裁或訴訟程序,本俱樂部無須承擔責任”等等。于是乎,當消費者想退卡時才發現合同中有的已經明確約定不能退款,有的則規定了手續費、違約金的條款。本來上千元的卡,結果退到手里也不過百余元。還有更讓消費者心寒的就是經營者的突然消失或更換,手中價值數百乃至數千元的健身卡立馬成廢紙一張。
記得一葉障目的典故說:楚國有個書生,由于生活貧窮,很想找到一條發財的門路。他讀到一本書,書上說:“誰得到螳螂捕蟬時遮身的那片樹葉,別人就看不見了。”他信以為真,整天在樹下抬頭望著,終于看到了一只螳螂躲在一片樹葉后面,正準備捕捉知了。他連忙把那片樹葉摘下來。不料那片樹葉掉下來,混在地上的落葉里,再也辨認不出了。他只好把所有的樹葉掃回家來,一片一片地試。他把樹葉遮住自己的眼睛,問妻子:“你看得見我嗎?”妻子總是說:“看得見!”后來,妻子被他問得煩了,隨口答一聲:“看不見!”他馬上帶著這片樹葉,當面去取人家的東西,結果被人家扭送到衙門去了。
商家們只盯著幾張健身卡的得失,輕易地放棄了自己應該承擔的責任,要么拍屁股走人,要么想花樣推脫責任,將“雙贏”變成“損人利己”。這種短視的行為與一葉障目的典故何其的相似。商家們也許在幾張健身卡上得了利,但損失的卻是整個行業的信用,一旦消費者用腳投票,商家們不僅那幾張卡的錢賺不到了,恐怕連經營都難以為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