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讀者孫小姐年初時在某國有銀行辦理了一張信用卡,這款信用卡為該銀行與其他單位合作推出,具有打折、送贈品等多重服務,由于當時孫小姐只是想獲得申請時附贈的禮品,因此一直未激活該信用卡,但近期卻收到了銀行發來的短信,通知她已消費588元。“信用卡不激活不開卡,不是不用繳費嗎?”孫小姐撥打本報熱線咨詢。
隨后,記者走訪多家銀行了解到,不少銀行的白金卡及特殊卡都存在不開卡也要收費的情況。如某股份制銀行規定,該行推出的“星座卡”,審核通過后60天,持卡人必須刷卡消費一次,否則即使不開卡也會被收取40元工本費。
“大多市民都認為信用卡不激活就不會產生任何費用,事實上,部分特殊卡種即使未激活,仍需繳納年費,如拖欠年費,不僅會影響客戶個人征信記錄,甚至影響以后辦理貸款。”某股份制銀行內部人士指出,雖然銀監會做出規定,信用卡未經持卡人激活,不得扣收任何費用,但該條例條例同時規定,在特殊情況下,持卡人以書面、客戶服務電話錄音、電子簽名、持卡人和發卡銀行雙方均認可的方式單獨授權扣收的費用,以及換卡時已形成的債權債務關系除外。建議持卡人在申辦信用卡前一定要仔細閱讀辦卡須知,切莫直接按業務員的要求在申請單上寫上“已仔細閱讀相關規定”等字樣。而如果持卡人質疑銀行對特殊信用卡未激活也要收取年費的情況,可要求銀行提供持卡人通過書面或電子簽名方式授權銀行扣費的證明,或提供相關的客戶服務中心的電話錄音。
記者 李婷婷(濱海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