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我從來沒辦過這個銀行的信用卡,可怎么老接到他們的催款電話?”福州林先生已經為此苦惱了半年。昨日,他撥打968111說,已經向這家銀行反映多次,可銀行每次都讓他等答復,最終還是沒下文。
銀行不評價 建議市民報案
林先生說,去年11月,他突然收到銀行的催款電話,對方說他信用卡透支1.7萬多元未還。他趕緊撥打銀行的客服電話了解情況,被告知這張信用卡是去年6月辦理的,辦卡人以他的名字辦理,但填寫的地址和聯系電話都不是他本人的。
“我反映了多次,但客服人員都讓我等答復。”林先生說,其間他還是不斷接到銀行的催款電話。3月至今,他已收到兩封律師函,其中一封還是“法律起訴警告函”,如果在規定時間內再不還錢,銀行就要和他打官司了。
對此,該銀行有關人士說,林先生所說的信用卡被冒辦的情況,是否屬實還未知;即使是被冒辦,對于透支款,林先生該承擔什么責任,作為銀行不好介入評價。林先生應該報案,由警方介入調查。
消極對待 恐影響信用記錄
采訪中記者了解到,目前因身份信息泄露或被竊取,被人冒辦信用卡的情況不在少數。替銀行催討信用卡欠款的王小姐也告訴記者,他們在催款過程中,經常碰到這樣的持卡人。銀行往往把此類人直接列入不還款的名單,而此類人也多不還錢。
福建新世通律師事務所洪芳芳律師提醒說,被冒辦信用卡的市民不能消極處理此事,更不能置之不理。正確的做法應該是,先以書面形式向銀行反映此事,如果銀行沒有處理意見,市民可以向法院提出訴訟,轉告銀行,要求確認他和銀行之間不存在債權債務關系,并要求銀行消除不良信用記錄等不良影響。
可要求法院查閱該卡申請材料
洪律師表示,林先生并未向銀行提交辦理信用卡的申請,也未與銀行簽訂信用卡業務的合同,因此他與銀行之間并未形成借貸合同。別人冒用他的資料向銀行辦理信用卡,并透支使用,由此產生的債務不應由他承擔。如果銀行向法院起訴,庭審中,林先生可以提出抗辯,請求法院查閱該信用卡的申請材料,核對簽名是否是林先生本人,F行法律法規規定,銀行為客戶辦理信用卡時,客戶必須親辦。因而市民向銀行反映信用卡被冒辦的,銀行可查閱該信用卡的申請材料,如查實簽字確實非本人,銀行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