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者花10萬元購買某款理財產品,僅支付的相關費用就高達2000元。
“仔細看了一下產品說明書才發現,買的理財產品要交數百元的管理費,幾乎占到了預期收益的一半。”近日,讀者王女士向經濟導報記者反映,她日前在工商銀行購買的一款名為“工銀財富”專屬人民幣的理財產品,由于只關注了產品收益,并沒有注意到說明書上標注的費用,結果購買以后才發現這款產品的費率遠遠高出以往購買產品的費用水平。
高額費用致收益減半
記者隨后查閱該產品說明書發現,王女士購買的產品費用確實不菲。根據說明書上標注的預期收益率測算,該產品擬投資的資產組合預期年化收益率約4.86%,但扣除銀行理財銷售費、托管費等費用,產品到期后,客戶可獲得的預期最高年化收益率為3.30%。從4.86%降到3.3%,有1.56%被充作了各項費用,確實占到了費后預期收益的一半。
然而導報記者在調查中發現,類似的事情并不僅僅在工商銀行出現,理財產品費率水漲船高已是業內的普遍現象。一統計機構最新數據顯示,今年一季度部分銀行發行的理財產品總費用達到了1%至1.5%的水平,幾乎與基金管理公司的管理費用水平相當。
如一款國有銀行票據投資型理財產品收取的總費用即達到1%-1.5%。這一費率水平對于一款扣費前預期年化收益率為4.5%的理財產品已構成不小影響,扣費后客戶實際可獲得的預期年化收益率只有3.0%-3.5%。另外,光大銀行早前發售的陽光資產配置計劃———激進組合產品,以及招商銀行早前發行的“金選雙贏”理財計劃費率均達到了2%。也就是說,投資者花10萬元購買該產品,僅支付的相關費用就高達2000元。
“就像基金要收取基金認購贖回費、年管理費、年托管費一樣,銀行理財產品的費用也是銀行銷售管理理財產品的成本。”招商銀行理財分析師王軍對此表示,銀行理財產品確實有一部分費用,大多存在于非保本浮動收益型理財產品中,包括銷售服務費、理財資產托管及保管費、管理費等等。
其中,銷售服務費是支付給銷售機構的;理財資產托管及保管費是支付給托管機構的;而部分理財產品還將收取超過預期年投資收益率的收益,作為理財計劃管理人的產品管理費。
由于銀監會沒有對理財產品的收費進行明文規定,各銀行大多根據自身成本自主定價。而各個銀行間的收費標準也有很大差異,有些只有百分之零點幾,而有些則超過3%,彈性較大。
多機構分享“費用蛋糕”
接受采訪的分析人士指出,隨著銀行理財產品的熱銷,產品名目日益繁多,不少理財產品均聘請信托、基金、券商等作為投資顧問,這些都要給付一定的費用,而“分羹者的增多”自然會導致產品費用比往年有所增加。
山東經濟學院財政金融學院教授吳奉剛表示,通常理財產品投資有三種情形,一種是銀行將募集來的理財資金直接投資銀行間市場;二是銀行將募集來的理財資金,全部或一部分委托信托計劃進行投資;三是在通過信托計劃進行投資的同時,聘請券商、基金等專業機構作為投資顧問。
據了解,通常第一種情形銀行自行進行投資,理財產品收費只涉及銷售手續費、托管費,部分銀行會收取一定的投資管理費;第二種情形將增加信托費支出;第三種情形則還需支付業績報酬給投資顧問,部分銀行參與分成。
“后兩類理財產品到期時,受托信托公司通常將變現后的信托財產扣除信托財產應該承擔的信托費用后再交給銀行。而第三類理財產品往往涉及一個母信托計劃和多個子信托計劃,無疑會提升理財產品信托費的支出。”
吳奉剛表示,隨著銀行理財產品制定的參與者增多,附加成本也會有所遞增,投資者今后選擇產品時不僅要關注收益、風險、期限等基本情況,還要關注這些產品產生的相關費用的高低。
王軍則表示,目前銀行銷售理財產品時都有詳細的說明書,上面有產品的收益測算,市民購買前應該先看清上述說明,避免“糊涂”投資。
“比如有一位投資者今年初花20萬元購買了一款銀行結構型理財產品,預期年化收益率可達5%以上,然而僅過數月他便打算提前贖回,產品說明卻標示贖回需交納1%的手續費。這樣一旦選擇贖回,投資了近半年的資金不僅不會獲得收益,還將損失2000元。”(經濟導報 記者 時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