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保市場亂象叢生,“忽悠”成風,不少去銀行存款的客戶在不知不覺中誤買了保險
本報記者 曲哲涵
專找老年人下手
——本想存款卻“被保險”,口說無憑難投訴
北京朝陽區居民楊大爺日前去紅廟某儲蓄所買國債,沒想到在柜臺窗口被營業員打了岔:“國債是3年的,給您推薦個5年定期的吧,利息更高。”楊大爺連連稱謝,從準備買國債的30萬元中,拿出20萬元存了“5年定期”。
晚上回家,兒子小楊翻看合同,才發現這其實是一款保險。楊大爺如夢方醒,氣得一宿沒睡著覺。第二天爺倆到銀行,非要討個說法。“我明明是來存款,憑啥讓我買保險?這不是騙人嗎!”在爺倆的質問下,銀行自知理虧,給他辦了退保手續。
家住北京通州區的孫大媽可沒楊大爺那么“幸運”。等她發現銀行“偷梁換柱”為時已晚。前不久,她想把手里的7.5萬元存成兩年定期存款,也是在銀行柜臺窗口,業務員向她推薦了一款“利滾利、10年后收益30%以上”的理財產品。孫大媽沒來得及看懂合同,加上后面排隊的人多,匆匆簽了字、交了錢。
直到兩個月后女兒仔細研究相關文件,才發現這是一款保險,而30%的分紅只是“預定利率演示”,合同里分明寫著:這種“假設收益”不作為未來的保障。孫大媽找到銀行想退保,銀行說已經過了10天的猶豫期,退保不但沒有收益,還要損失一部分本金。想想10年后才能把錢取回來,收益多少也沒譜,她心里直犯堵。
還有比孫大媽更“堵”的。上海市民老王2009年到銀行存款時,銀行銷售人員向其推銷分紅險。面對高分紅的承諾,陳先生將手中的1.2萬元現金悉數投保。沒想到今年的“保費收取通知單”讓王先生傻了眼。原來,根據合同約定,王先生10年內每年都需按時向保險公司繳付1.2萬元。“我哪有這么多錢!還說讓我舉證銷售人員沒有如實告知,我是弱勢一方,怎么舉證嘛!”最后他只能含恨退保,本金損失近半。
如今,銀行賣保險可以說是亂象叢生。很多銀行在普通柜臺而非專柜出售保險,業務員含糊其辭,故意把保險說成儲蓄、理財產品或是“有保險功能的理財產品”,夸大收益,忽悠客戶購買。等客戶發現則為時已晚,如果退保將損失慘重,無奈只能繼續持有。還有的銀行工作人員不明示風險,隱瞞費用扣除等關鍵要素,誘使消費者盲目消費。或把長期保險說成是短期險,把期繳產品說成是躉繳產品,該續繳時若不愿折本退保,就得硬著頭皮年年繳費。
在銀保渠道受誤導的人中,60歲以上的老年人居多。孫大媽擔憂地說:“我們這些老年人手里的錢多是退休金、養老金,攢得不容易,存銀行就是為了能多得點利息。現在讓銀行硬給弄成了保險,損失點利息是小事,如果將來一旦生病需要用錢,這筆錢又取不出來,到時真不知道該怎么辦。銀行賣保險怎能這么糊弄老百姓!”
利益驅動和處罰乏力助長銀行違規
——收20萬元保費,銀行可拿6000元獎金
銀行保險欺詐數年來屢禁不絕,原因何在?
利益驅動使然。據業內人士透露,銀行替保險公司賣保險,保險公司要向銀行支付手續費。手續費率已從2003年的7%。,漲到了現在的3%以上。目前,銀行中間業務10%以上的收入,都來自賣保險。
一位銀行網點負責人向記者透露,獎金占每單保費的比例,平均下來,期繳約為1%,躉繳最高可達3%。就是說,在楊大爺“被保險”的20萬元中,有6000元被銀行用來發獎金。
此外,很多保險公司還會以實物、購物卡等手段,給銀行業務人員“獎勵”,激勵銀行員工對自己公司的產品多多關照。中國保監會人身保險制度處負責人商敬國告訴記者,現在基本上是一個銀行網點代理3—5家保險公司的產品,這種“一對多”模式勢必滋生惡性競爭,進而助推營銷誤導。正是由于利益驅動,銀行業務員都會心甘情愿地把銀行自己的“存款客戶”變成“保險客戶”,想方設法忽悠其買保險,或者竭力推薦某家公司的保險。
銀行不擇手段地賣保險,引發了客戶大量投訴。中國消費者協會數據顯示,銀保產品的銷售誤導已占到保險違規投訴的八成以上,成為消費者投訴的“重災區”。
近年來,金融監管部門為規范銀行保險銷售出臺了很多辦法。比如,要求在理財專柜銷售、銀行保險專員資質認證、讓客戶親筆抄錄38字風險提示以確保送達、猶豫期內100%電話回訪等等。但實際上很多銀行賣保險,都是打著“儲蓄”的旗號通過儲蓄業務窗口辦理的,既沒有全面介紹保險產品,也沒有對客戶進行風險提示。
今年4月,保、銀監管部門在聯合大檢查中發現,一些保險合同完全是銀行人員自己代抄、代簽名的,說明客戶有可能在并不了解產品性質的情況下“被保險”,把保單當存單。此外,許多銀行窗口收單后,為獨占客戶資源,轉給保險公司資料時故意遺漏客戶聯系電話、地址等,使保險公司沒辦法進行客戶回訪,造成已過猶豫期不能退保的事實。
一旦發生糾紛賠償,往往是保險公司“埋單”,這也助長了銀行的違規氣焰。目前銀行代理渠道在人身險業務中的地位日益重要,已占保費收入的50%以上。保險公司都在爭奪渠道資源,不愿得罪銀行。
由于營銷過程口說無憑,監管部門難以掌握銀行方蒙騙、誤導客戶的實證。就算發現問題,保險監管部門也無法越權查處銀行。發給銀行的“兼業代理證”不是“一點一證”而是按分行發放,一個網點違規就得吊銷整個分行的代理資質,某些大銀行倚仗網點強勢,使保險監管部門開出的罰單難以落實、不了了之。
銀行賣保險要賣到明處
——如果銀保渠道老是管不好,還不如停掉
“如果銀保渠道老是管不好,還不如停掉。”采訪中,很多人向記者這樣呼吁。他們認為,銀行特別是國有銀行利用公眾的信任,惡意欺瞞、強買強賣,不僅損害廣大消費者的利益,也降低了自身的公信力,同時令保險公司聲譽受損。專家表示,中國保險業起步較晚,保險觀念尚未普及到位,如果不能遏止銀行售賣保險的欺詐行為,必然阻滯保險觀念深入人心,長遠看,維持這一渠道得不償失。
“你光明磊落地賣保險,我不一定不買。”曾在銀行被騙買保險的劉女士認為,其實老百姓也需要保險保障,一些保險產品的收益率也不錯,關鍵是銀行要賣到明處。她建議銀行網點單獨開辟賣保險的窗口,“不能和存儲業務、理財業務混為一談。分紅、收益多少那都是后話,首先你得讓我知道我買的是什么。”她說。
南開大學保險系主任朱銘來認為,現階段遏制“存單變保單”,還需切實加強銀保協同監管。“要完善政策制度,避免監管真空。處罰必須得狠,確保現有的投保提示、風險測評、客戶回訪、信息披露等政策得到切實執行。無論銀保哪一方出錯,要以百姓利益為先,不留情面。”朱銘來說。
商敬國透露,保監會正在考慮限制單一銀行網點代理保險公司的數量,并逐步過渡到網點代理“一對一”的模式。中國平安等保險公司也開始試水銀保一體的混業經營。“保險、銀行都屬于同一品牌,一損俱損,對客戶負責就是對自己負責。”保監會近期還將推廣“首問負責制”——客戶進門后最先找到誰,誰就要管到底,出現問題后銀保雙方不能相互推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