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色食品 蘋果
l 主要內容與適用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綠色食品蘋果的術語、生態條件、生產巾安壘使用農藥和果實的品質、試驗方法、檢驗規則、包裝、運輸和貯藏。
本標準適用于獲得綠色食品標志的元帥系(包括紅星、紅冠、新紅星等)、富士系(包括富士、紅富士)、津輕、喬納金、秦冠、國光、金冠、印廖、王林等蘋果。
2 引用標準
GB 5009 食品衛生檢驗方法理化部分
GB l0651鮮蘋果
GB 2763糧食、蔬菜等食品中六六六、滴滴涕殘留量標準
GB 9321農藥合理使用準則
GB 4285農藥安全使用標準
3 術語
3.l綠色食品
系指經專門機構認定,許可使用綠色食品標志的無污染的安全、優質、營養食品。
3.2綠色食品蘋果
指獲得綠色食品標志的蘋果。
3.3隔板
將箱裝蘋果中每層蘋果分開的平而紙板。
3.4蜂窩狀隔板
在箱裝蘋果的一層內將蘋果逐個分開,連起來似蜂窩狀的分格。
4 原料產地環境要求
必須符合綠色食品產地的環境標準。
5 果實品質
5.1 果實大小等級標準
等級 優等品 一等品 二等品
果型
大型果 ≥75 ≥70 ≥65
中型漿 ≥70 ≥65 ≥60
注:數值指果實橫切面最大直徑,單位mm。其他指標參照GB 10651。
5.2果實表而顏色指標
等級 優等品% 一等品% 二等品%
元帥系 濃紅75以上 濃紅66以上 濃紅50以上
富士系 紅或條紅75以上 紅或條紅66以上 紅或條紅50以上
津輕 紅或條紅75以上 紅或條紅66以上 紅或條紅50以上
喬納金 鮮紅、濃紅75以上 鮮紅.濃紅66以上 鮮紅、濃紅50以上
秦冠 紅75以上 紅66以上 紅50以上
國光 紅或條紅66以上 紅或條紅50以上 紅或條紅25以上
注:數值含義同5.1注。
5.3果實質量理化要求
項目 去皮硬度 可溶性固形物 總酸量
品種 婦/c111:不低于 %不低于 % 不高于
元帥系 6.5 11 0.3
富士系 8 14 0.4
津輕 5.5 13 0.4
喬納金 5.5 14 0.4
秦冠 6 13 0.4
國光 8 13 0.6
金冠 7 13 0.4
印度 8 14 0.3
王林 7 14 0.3
5 4果實質量衛生要求
項 目 指 標
汞(以Hg計)mg/h ≤0.005
鎘(“Cd計)mg/kg ≤0.03
鉛(以Pb計)mg/kg ≤0.05
砷(以As計)mg/kg ≤0.l
氟(以F汁)mg/kg ≤0.5
六六六mg/k ≤0.05
滴滴涕mg/kg ≤0.05
敵敵畏mg/kg ≤0.02
樂果mg/kg ≤0.02
系螟硫磷mg/kg ≤0.02
倍硫磷mg/kg ≤0.02
注:其它農藥施用方式及其限量應符合GB 8321、GB 4285及中國綠色食品發展中心所訂“生產綠色食品農藥使用準則”規定。
6 試驗方法
按GB 5009.11、12、i5、17、18、19、20、33執行。
7 檢驗規則
按GB 10651執行。
8 包裝及標志
8.1包裝
8.1.1包裝材料主要為紙箱。所用的箱板、隔板、蜂窩狀隔板、果墊、包裝紙(或其它)及其印色、膠水、封箱膠紙等應清潔、無毒。箱體兩端留氣孔4?6個,直徑15mm左右。
8.l.2同一批貨物的包裝件應裝人品種、等級和成熟度一致的蘋果,同等品要求果徑、色澤都具有一性,果徑大小的差別應在5mm以內。
8.2標志
8.2.l包裝設計按《綠色食品標志沒汁標準予冊》執行。
8.2.2包裝上的標識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十五條執行。
9 運輸貯藏
9.1不能及時售出的蘋果,要按品種、等級和銷售計劃立即入庫,分別堆放。庫存箱裝蘋果,不得直著地和靠墻,碼垛不得過高,垛問留有通道,注問防蠅防鼠。
9.2果實貯藏保鮮,不得使用化學合成食品添加劑。
9.3 長中期貯藏保鮮,應在常溫庫和恒溫庫中進行。出售時應基本佩持果實原有的色、香、味,果實硬度不低于5kg/cm2。
9.4箱裝蘋果在站臺或碼頭的待運時問應盡量縮短,并要批次分明、堆碼整齊、環境清潔、通風良好,嚴禁日曬雨淋,注意防凍防熱。
9.5裝卸蘋果,要輕拿輕放,文明操作.運輸工具要清潔衛生.不得與有毒、有害物品混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