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報訊 往年中秋,各大月餅生產、經銷企業自行印制的月餅券上往往印有“本公司擁有最終解釋權”、“本券過期作廢”等霸王條款,進而造成一些消費糾紛。今年,市工商部門未雨綢繆,提前開展了月餅券霸王條款清理工作。
早在6月中旬至7月中旬,工商部門就對本市發售月餅提貨券的各食品生產企業、商場超市、賓館酒店、面包蛋糕房等開展了全面摸底,并對其中經營規模較大的238戶進行了重點檢查。檢查發現,有8戶企業發售的月餅券面存在著 “最終解釋權屬本公司所有”、“本券過期作廢”、“月餅一經售出酒店將不對損壞、運輸和其他事宜負責”等不公平格式條款。
經工商部門指導,企業現在均已整改,清除了相關霸王條款。往年券面存在違規格式條款的上海杏花樓集團,還將月餅券樣品送至黃浦工商合同科征求意見,該企業中秋印發的月餅券占全市總量的70%。通過本次專項清理工作,本市約922萬張月餅券面的霸王條款得到清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