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間群租房過道很窄,衛生很糟糕。李海勇 攝
這間群租房接線板都燒黑了。李海勇 攝
南京秦淮區又冒出個”更牛蝸居“,160平米躍層隔成17間出租,記者調查發現——
治群租,“婆婆”不少就是管不住
昨日,本報A6版報道了南京江寧一套200平米公寓被隔成19間出租的消息。然而就在記者調查這種群租現象該由誰來查處的時候,又有市民向本報96096反映,南京還有“更牛蝸居”,就在秦淮區柳葉路桃園人家小區7幢2單元1002室,160多平方米的樓上樓下兩層公寓房竟被隔成17個出租房,最小的房間只有2-3平方米。附近居民曾多次向物業反映過,但始終無法得到妥善解決。
又冒出個“更牛蝸居”
隔板都是木頭的,接線板已被燒黑
記者昨天上午10點趕到了桃園人家小區,找到了市民反映的7幢2單元1002室。記者在現場注意到,10樓共被分為11室,9室出租給租戶,公用廁所和公用淋浴間各一室,11樓共被分為9室,8室出租,剩下一間是公用衛生間。
一間間只有幾平米的小房間被用木質墻板隔開,房內除了一張床之外幾乎無法容納其他東西,有的房間連扇窗戶都沒有。每間房都是木門明鎖,狹窄的過道僅1米多寬,過道盡頭掛滿了租戶們晾曬的衣物。在這些群租房內,記者發現屋內彌漫著一股異味,原來地上東倒西歪,堆放著好幾個塞滿垃圾的垃圾袋,屋內的廢品雜物更是散落一地,方便面袋、廢報紙、香煙頭、破爛的衣物、空啤酒瓶……
記者觀察到,過道內放著三四個煤氣灶,但只有一罐液化氣,地上放著一個多孔接線板,可能因為使用時間過長,已經被燒黑。附近一位居民抱怨道:“這么多人要是同時把電器插在一個接線板上,多危險啊!還有這么多人合用一個煤氣灶燒飯,很容易引發火災,室內用的都是木質隔板,一旦發生火情,后果不堪設想啊!”
租客稱房子是從中介手里租來的
租戶小李已經在這住了1個月了,他白天在外面打工,晚上回來休息,一間不到5平米的帶窗小隔間一個月只要400元,“因為我這間特殊,帶一扇窗戶,還比其他的貴100呢!”小李說。
而對于房子的安全隱患,小李表示主要因為價格便宜就租了,其他的沒有考慮太多。一位租戶還告訴記者,這個房子是租房中介向原房主租的,房子原來的主人可能還不知道自己的房子已被用來群租。中介在屋內墻壁上貼了一張告示:本公司現推出“客戶轉介紹贈獎金”活動,租戶若能為本公司介紹來別的客戶,便可以領取100-200元的獎金。告示上還表示,該中介公司在南京室內還擁有大量合租房源出租。“但這種房子一般都很搶手,我們這里早沒了!”小伙子說。
昨天下午,記者按告示上的聯系方式,借租房名義聯系了這位姓倪的租房中介,但是該中介卻以沒空為由很快掛掉了電話。
讀者反映“最牛蝸居”其實蠻普遍
市民孫先生昨天給本報打來電話稱,看到揚子晚報有關“最牛蝸居”的報道后深有感觸。他說南京“蝸居”現象其實蠻普遍。他家住南京市幕府西路103號中浩森林灣小區,他家樓上也是出租房,100個平方米的房子雖然未經分隔,但是樓上租住的18個小伙子也是將高低床擺滿了房間。“這些小伙子個個精力充沛,每天晚上很晚才睡,上床下床跳上跳下,座椅板凳每人動一下就是18下,你說住在樓下誰能受得了?我們可是每天都要正常休息、正常上班的啊,我現在連賣房子的心都有啦!”說完這些,孫先生表示已經多次找過物業,但始終無法解決問題,他現在已經不知應該去找哪個部門解決問題了。
這些“蝸居”誰來管?
江寧區住建局:聯合公安消防工商等部門調查
不過昨天,因為房東不在,他們沒能進這間群租房的門
兩天采訪下來,記者發現這樣的居民區里的群租房并非只有個體現象,秦淮區、棲霞區都有讀者向本報96096反映,他們小區內同樣存在群租房擾民有安全隱患等問題。但是這些問題該誰來管?昨天下午,記者采訪了一圈也沒有理出頭緒。
根據居民投訴,昨天上午,記者采訪了桃園人家物業管理處。該管理處主任周力說:“我們也很無奈,群租肯定存在安全隱患,我們也希望能早點取締群租,可是房產是屬于業主的,我們也只能協調,無權干涉。”
昨天下午江寧區住建局有關負責人表示,江寧“最牛蝸居”已經引起了江寧區住建局的高度重視。對于本報報道,他們也感到不可思議,在200平米一間套房內,竟隔成19個單間租給30多房客,他們立即派人到現場查看調查,但因房東不在南京,住建局房屋租賃管理辦公室調查人員最終未能進入群租房。目前江蘇對群居房出租仍存在法律監管真空,他們對此要想查處沒有明確的法律依據。不過,該局將與公安、消防、工商等其他部門一道,對蝸居房出租存在的問題進行調查,以消除安全隱患。
記者了解到,房屋出租其實有一系列的監控流程。《出租房屋居住人申報系統》規定:單位和個人將房屋出租后,應及時到出租房屋所在地房管部門或公安派出所申報備案。出租房主將房屋出租后,應與公安派出所簽訂《租賃房屋治安責任書》。而南京市消防支隊各基層大隊與派出所聯合制訂《房屋出租戶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和《房屋租賃雙方消防安全公約》,正式將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管理納入管理范圍。按照規定和公約,凡是出租給外來務工人員的房屋,必須經派出所消防安全檢查合格,才能取得出租許可。
條文規定得很清楚,但是目前房屋出租登記實施的情況并不理想。南京市房屋產權監理處工作人員張先生告訴記者,對于群租,南京市不同于上海,到目前為止還沒有出臺相關政策,也沒有行之有效的措施。“按照規定房主出租房屋應該都要備案,可如果不備案我們也束手無策,畢竟我們也不是執法部門,群租涉及到的職能機構太多了,處理起來比較棘手。”
實習生 賈巨聲 本報記者 李海勇
膠囊公寓究竟怎么查?
由房產監察大隊責成房主整改,并可罰款
南京市住建部門昨日回應稱,只要接到群眾舉報,可由房產監察大隊責成房主整改,恢復房屋原有的自然間,并可處以罰款。
據住建委相關人士表示,國家住建部在今年2月1日起執行的《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中明確要求,“出租住房應以原設計的房間為最小的出租單位”,這也就意味著是對租賃市場中“化整為零”的群租現象叫停。一旦接到群眾舉報,可由房產監察大隊責成房主整改,將已經隔斷的房間恢復成原始的自然間,并可處以罰款。
他舉例說,如果一套120平方米的房子,原本有三個房間,結果被房主將兩間面積較大的隔成了四間房,這樣一來三房“搖身一變”成了五房,出租給10個人居住。“像這樣的情況,如果有人舉報,房產監察大隊就要上門核實,責成房主恢復成三間房,并可處以罰款。”
至于具體會罰多少錢,該人士并沒有明說,不過記者在南京2004年頒布的《南京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中發現,第二十七條規定,“出租人違反本辦法第七條規定,將不得出租房屋,由房屋租賃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并可處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罰款。”而第七條規定的“不得出租房屋”包括未取得房產證、權屬有爭議、屬于危房、改變房屋用途未經批準等,并未涉及“膠囊公寓”這樣的出租屋。有人認為群租房屋應歸類到第七條中的“法律、法規規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不過官方并未給出明確說法。
房屋恢復原樣,究竟能住多少人?
南京沒有相關規定,能住多少人房主說了算
隔成自然間后,屋里住多少人誰說了算?“按照現有法律法規,恐怕住建部門并沒有決定權。”南京市住建委相關人士表示,國家住建部的《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中有規定,“人均出租住房的建筑面積不得低于當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標準”,而目前南京市并沒有出臺這方面的規定,所以暫時無法查處,也就是說,只要房主不改變原有的房間格局,能住多少人是由房主說了算的。
南京租賃備案房屋不足10%?
不止這個數,但備案確實不多
有數據顯示,現在南京租賃市場上的備案房屋不足10%,數字真的只有這么少嗎?
“其實不止這個數,特別是一些高檔小區的房屋租賃,租賃雙方都會自覺備案。”南京市住建委相關人士介紹說,出租房屋屬于住宅的話,備案的手續費為100元,另外再加上相應的稅費。據了解,南京高檔小區的租賃備案率都很高,承租方通常是外企白領或企業高管,單位會負責報銷租房費用,因此要通過備案領取租賃發票。
房子備案后,究竟會有什么保障?業內人士向記者表示,現有法規中并沒有賦予房管部門相應的權力予以管理,因此房屋備案與否對普通民眾來說意義不大,而且還要多交錢,因此普通民宅出租,備案的確實不多。
記者 馬祚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