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下,觀望氣氛濃郁的二手房買賣市場讓不少房產中介急于求成。記者今天上午從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獲悉,今年以來,消費者有關房產中介的投訴就有308件。其中,中介“急吼吼”為促成交易“忽悠”消費的手法令人警醒。
房產信息單
為啥缺少一頁
今年年初,劉女士與楊浦某房產中介公司簽訂了一份居間合同,購買位于延吉路附近的一套二手房。簽訂協議前,中介公司告知劉女士該房產有銀行貸款,并主動出示2頁由房地產交易中心打印于2011年3月的房產信息單。劉女士看過后,沒有發現問題,對房子各方面也滿意,所以就簽訂了居間協議,并約定4月初簽訂正式買賣合同,同時向中介公司支付了11萬意向金。
4月初,在家人的提示下,劉女士來到房產交易中心打印該房產信息單,卻大吃一驚。這份信息單共3頁,顯示該房產除了中介公司說明的銀行貸款外,還有10萬元個人短期抵押貸款。焦急萬分的劉女士趕到中介公司,詢問工作人員該房產是否信息完全真實。中介公司堅持說沒有問題,并再次出示那兩頁沒有涉及個人抵押貸款的材料。劉女士要求復印一份,并趁工作人員復印的時候在中介的檔案袋內發現了第三頁材料,清晰地反映該房產有逾期未注銷的短期個人抵押貸款!從打印時間和騎縫章可以看出,這頁材料與其他兩頁材料是同時取得的,中介公司掌握該房屋的實際情況卻蓄意隱瞞了事實。劉女士向房產中介要求取消購房居間協議,并退回自己的意向金。房產中介則表示,11萬元意向金中的大部分已到了賣家手里,中介公司無法歸還。
【案例點評】 工商楊浦分局執法人員經調查,認為中介公司在交易過程中隱瞞該房屋已向第三人抵押的重要信息,誘騙買房人做出錯誤的意思表示簽訂合同,存在合同欺詐行為。房產中介公司同意將預先收取的2萬元定金返還消費者,并承諾在該房屋出售后,從房款中優先支付余款給劉女士。同時,工商楊浦分局依據有關法規對中介公司立案查處。
契稅高低
“要看辦理情況”
消費者許女士向消保委投訴,她委托中介購買一套二手房。談及中介服務費,房產中介提出可以視房屋契稅稅率的高低來給予一定中介費優惠,若契稅稅率為1%,按原價收取傭金3.4萬元;若契稅稅率為1.5%,則傭金總數可以優惠4000元。契稅稅率的高低則“要看辦理情況”,中介表示將盡力為消費者爭取低稅率。言下之意,消費者能享受低契稅應歸功中介,此時傭金不能優惠。
而事后許女士在房產交易中心了解得知,房產契稅稅率法定。上海自2008年開始,對個人首次購買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稅稅率統一下調到1%,只需要由市房地產交易中心出具首次購房證明,于中介無關。于是,她以房產中介不誠信為由向消保委投訴。
但交涉過程中,經營者始終堅持雙方服務費以合同約定為準,堅持原價收取傭金。至于為何要以契稅為條件約定服務費優惠,中介解釋說,由于房產政策變化頻繁,契稅稅率需要待辦理時才能確定。
【案例點評】 對此,虹口區消保委認為,這是一件典型的中介服務不規范案例。根據《居住房屋買賣中介經紀服務項目及收費標準》,代收代付應由客戶支付的稅、費,是中介服務基本事項之一,其收取的費用包含在中介服務費之內。中介應當積極誠信地為消費者辦理產權過戶手續,其中就包括了如實告知買方所應當承擔的契稅及政策優惠情況。但本案中,中介方非但沒有主動詢問,還試圖隱瞞政策規定,混淆消費者對于契稅政策的視聽,將稅率作為服務費收取的條件,以促成居間合同的訂立,侵犯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消保委同時建議消費者,在房屋交易前,務必熟悉一些基本的政策性規定,在交易談判過程中積極詢問,并適時取證保護自己,慎簽交易合同。首席記者 薛慧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