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產商兒子交代物管不能對記者說任何話
通行受阻后,呂松江立即聯系上了東莞市第一人民法院負責此案的法官黃薇,黃薇立即給對方的相關律師打了電話,但是不知何原因,呂先生仍然一直被阻在小區大門之外。
期間,呂先生致電銀峰路8號業主方先生,方先生告知小區保安,呂先生是來他家,請保安放行。但是保安卻稱,他們正在請示公司上級領導,拒絕放行。
別墅業主方先生很快來到小區門口,欲接呂先生一行進入,但仍被保安拒絕。一氣之下,方先生及其妻子、兒子等人便把家中的豪車開到了小區門口,要求物業公司給說法。
當天上午,當法院法官、法警及司法鑒定人員一行來到了銀峰路8號,光大地產老板的兒子陳先生也開車來到了事發別墅。他一下車便質問法官,業主方先生一家把車堵在小區入口處是否合法?管還是不管?陳先生一度與業主方太發生激烈的爭執。他告知法官,他已經撥打了交警的電話,讓交警過來處理小車堵門一事。
當陳先生離開景湖花園時,他告知光大物業的工作人員,除了可以回答法院人員的詢問外,一概禁止對記者等其他人說任何話。
法院責令光大恢復別墅水電
當天上午10時50多分,東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法官黃薇帶著法警來到景湖花園。她要求業主方先生先將車開走,但是遭到方先生的拒絕。拒絕的理由是他家的別墅至今仍然被光大物業公司停水停電,他一家人的生活受到嚴重影響。
隨后,黃薇法官等一行步行至銀峰路8號別墅發現,方先生家的水電的確被物業公司關停。
見此情景,黃薇法官立即與光大地產相關代理律師及物業公司人員進行溝通,要求對方立即恢復方先生別墅的供水供電。
9月28日上午11時21分,光大物業公司恢復了方先生家別墅的水電。水電一開通,方先生一家人立即把堵在小區門口的小轎車開走。
隨后,法官黃薇向光大物業出示了一份民事裁定書。該院認為,方先生及光大物業之間的物業管理合同糾紛一案仍在法院審理過程中,雙方之間爭議的權利義務尚待生效裁判文書予以確認,而水電供給是住戶日常生活的基本保障,光大物業擅自停止方先生等人的生活用水用電供給,確實給方先生一家的正常生活造成嚴重不便,故方先生等人申請要求光大物業先行恢復涉案住房的水電供給,符合相關法律關于先予執行的條件規定,該院予以準許。綜上所述,光大物業應于本裁定書發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即恢復對方先生涉案住房的水電供給。
黃薇法官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其實之前法院已就此事多次與光大物業做工作,原來光大方面也口頭承諾,在案件訴訟期間不停業主水電,但這次又單方面停掉業主水電,所以他們出具裁定書來約束光大物業公司的行為。此外,業主方先生已經就物業公司對他家別墅停水停電一事另案起訴。
黃薇說,前來方先生家別墅進行司法鑒定的工作人員是法院經過合法手續、合法搖珠產生的,是一家中立機構。該機構工作人員前來進行鑒定工作受阻,物業公司做法欠妥。經過他們的調解,物業公司已經承諾,在司法鑒定人員工作的近一個月時間里,物業公司會配合開展相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