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50得500”?鎮江國美價格欺詐!
江蘇通報一批價格違法案例,上黑榜的不乏國美歐尚這樣的“大牌”
昨天,省物價局集中通報一批市場價格監管案例。
【案例一】降價不標時間原因被罰5千
被曝光企業:無錫愛蓮連鎖超市有限公司徐州解放南路店
2011年1月20日,無錫愛蓮連鎖超市有限公司徐州解放南路店,在對神丹無鉛工藝松花蛋(20枚裝)、光明純鮮小枕243*16、雨潤青島風味火腿400g、天山雪利樂枕純牛奶180ml*18等四種商品進行降價銷售過程中,未標明商品產地、等級、降價原因和降價起止時間,徐州市物價局依法給予了5000元的罰款。
點評:降價就必須標明原因和起止時間,當事人屬“不按照規定的內容和方式明碼標價”。
【案例二】虛抬原價1塊錢被罰10萬
被曝光企業:常州歐尚超市有限公司蘭陵店
該超市在開展商品促銷活動時,宣傳“今麥郎手打雞蛋掛面(500克)原價為3.50元/卷,換購價為2.39元/卷,換購時間為9月12日至9月23日”。經查,2011年8月20日至9月11日該商品實際銷售價(原價)為2.50元/卷。當事人行為屬“虛構原價”的價格欺詐行為。根據價格法規的有關規定,處以10萬元的罰款。
點評:“原價”指經營者在本次降價前七日內在本交易場所成交的有交易票據的最低交易價格;如前七日內沒有交易價格,以本次降價前最后一次交易價格作為原價。
【案例三】售樓處用虛假價格騙人買房
被曝光企業:蘇州南山置業有限公司
蘇州一市民于2011年7月11日在蘇州金閶區南山金城樓盤購買了一套商品房,在享受了開發商的各項“優惠”后,以8951.52元/平方米的價格簽訂了購房協議,并支付了2萬元定金。但在7月19日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時,發現售樓處公示的單價要低于協議報價。開發商上述行為屬于“利用虛假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與其進行交易”的價格違法行為。根據價格法規的有關規定,責令開發商蘇州南山置業有限公司退還多收的15400元購房款,并擬對該公司處以5萬元到50萬元的罰款。
點評:省物價局指出,這是一起售樓人員采取虛假價格誘騙消費者的案例。相比之下,眼下不少樓盤降價而引起的矛盾屬于合同糾紛,不是一回事,不可比照。
【案例四】報價80元結算變成480元
被曝光企業:連云港市連云區連島盛源海鮮樓
2011年10月3日,在一消費者消費時,該海鮮樓將報價80元/斤的老虎魚,以480元/斤的價格結算;將報價48元/份的青菜飯,以140元/份的價格結算,兩項共多收價款1104元。根據價格法規的有關規定,責令當事人退還消費者1104元,并處罰款2000元。
點評:低標高結最普遍出現在超市、餐飲等行業,消費者買單時需要擦亮眼睛。
【案例五】國美“充50得500”價格欺詐
被曝光企業:鎮江國美電器有限公司
該公司在開展“3·15消費者的黃金周”促銷活動時,發布了“財富增值10倍返還,充50元得500元”的廣告,沒有標明如何使用財富增值卡的附加條件。消費者在充值后進行消費時,卻受到各種附加條件的限制。根據價格法規的有關規定,處以6萬元罰款。
點評:當事人行為屬于“采取返還有價贈券方式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時,有價贈券在使用上有附加條件,且沒有在經營場所的顯著位置明確標示”,構成價格欺詐。
【案例六】9家駕校結盟操縱駕培市場
被曝光企業:沭陽縣永安機動車駕駛員培訓中心等
沭陽9家駕培企業自2009年9月起,相互串通,成立“沭陽縣駕駛員培訓聯合經營管理辦公室”,并制定“沭陽縣駕駛員培訓聯營管理辦法”,統一駕駛員培訓收費標準,逐步將C1、B2駕駛證的培訓費分別提高至2980元/人、3680元/人。價格主管部門依法制止了這種價格串通行為,并對9家當事人分別處以10萬元罰款。
點評:當事人行為構成《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的“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損害其他經營者或者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的價格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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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將定期曝光 違法亂收費行為
2012年元旦、春節即將來臨,正是各商家優惠促銷的旺季。物價部門也鄭重提醒,廣大消費者如遇到或發現價格違法行為,請及時撥打12358價格舉報電話向物價部門反映,省物價局將開設“綠色通道”及時依法處理相關投訴和舉報。省物價局檢查分局副局長林京還表示,今后對省內的價格違法典型案例將分期分批公開曝光,以加強全社會對市場的監督。本報記者 石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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