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新網12月12日電 維權不易,即使是消費者協會也不得不“抱團”維權。21城消費維權聯盟成立兩年來屢屢發聲,每次均能引起消費者的共鳴和媒體的關注。但從實際效果來看,卻仍不免有雷聲大雨點小的尷尬。
城市消費維權聯盟近期頻出手
昨天,21家城市消協(消委會、消保會)單位聯合中國消費者報社,向全國人大常委會發出《建議函》,呼吁賦予消費者組織代表不特定多數消費者進行公益訴訟的權利。
21城消協認為,目前消費者組織沒有代表消費者進行訴訟的職能,只能提供咨詢服務和法律支持,對于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來說遠遠不夠;在三鹿奶粉等群體性消費事件中,一些消費者勢單力薄,舉證困難,一些壟斷行業的“霸王條款”屢點不改,僅憑單個消費者的力量往往難以撼動;從司法實踐上看,一些法律及地方性法規已經做了一些有益的嘗試。
這已經是21城消協本月以來的第三次出手,12月9日, 21城消協聯合向國家質檢總局送交了《關于完善<家用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征求意見稿)>的若干意見》,提出“因質量問題退換的汽車,不應收取‘折舊費’或合理使用費等意見。消協聯盟認為,在質量存在瑕疵的前提下,是經營者違約而非消費者違約,若汽車“三包”規定退換車要收取折舊費或合理使用費,對消費者是不公平、不合理的。
12月7日,21個城市消協組織聯合發布運動服比較試驗結果,其中包括匡威、哥倫比亞、樂途在內的4種品牌運動服被檢出部分指標不達標,包括pH值、染色牢度等,對人體健康有一定影響。
消協抱團也“維權難”
自2009年底成立以來,以21個城市消費者協會為主體的城市消費者維權聯盟頻頻出手,挑戰多個行業潛規則,受到普遍關注。
2010年9月, 城市消費維權聯盟對快遞行業長期以來實行的“先簽字,后驗貨”行規發起挑戰。呼吁盡快取消“先簽字、后驗貨”以及“先付貨款、再驗貨”等不合理做法,刪除快件單據上的各種不合法、顯失公平的格式條款,并積極完善服務糾紛的解決機制,促進快遞行業健康有序發展。
2010年3月,城市消費維權聯盟向工信部、國家質檢總局遞交《建議函》,強調占平板電視生產成本六成以上的顯示面板屬彩電主要部件,應按三包規定提供3年保修。
同月,城市消費維權聯盟發出《致餐飲企業的公開信》,認為不管餐飲企業是否明確告知,另行收取消毒餐具費的做法于法無據,侵犯了消費者的公平交易權。
相對于消費者個人或單個消協單位發起的維權活動,城市消費維權聯盟往往能發出更響亮的聲音,也更容易得到媒體的關注。上述維權行動,均成為一時熱點,公眾和媒體熱情參與,為之搖旗吶喊者不少。不過,時至今日,這些行業內的潛規則是否均得到取締了呢?答案不言自明。
做為沒有行政職權,亦無訴訟主體資格的“民間組織”,消費維權聯盟所能做的,只能是調查、調解、為消費者提供法律援助、對侵權行為進行曝光等工作。但若想將這些意見真正落實,維護消費者權益,還需要得到各個行政部門的互動。一言蔽之,“民聲”如何轉化為“官聲”,仍是這個維權聯盟面臨的最大問題。
鏈接:城市消費維權聯盟
2007年12月13日,北京、天津、重慶、成都、南京、廣州、深圳、武漢、西安、青島、昆明、杭州、大連、香港、澳門等15個城市消費者協會(委員會)在成都共同簽署了《十五城市消費者協會(委員會)合作協議》,成立了15城市消費者協會(委員會)合作體,并建立了聯席會議制度。2009年,在15城市消費者協會(委員會)合作體的基礎上,城市消費維權聯盟成立,參與城市擴大到21個。城市消費維權聯盟所覆蓋的地區是中國最發達的19個城市和兩個特別行政區,所覆蓋的消費人群也是目前最活躍、最具消費能力的消費群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