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從事“網絡兼職”的人群日漸龐大,而“網絡勞務”也漸成市場,日趨紅火。
這個十一黃金周,一些人“趕時髦”,也當起了“網絡鐘點工”:替人“看菜”、“搶車位”、代寫博客、幫忙網上選物、收集資訊,甚至當鬧鐘叫起床等。但是,網上“掙外快”卻并沒有那么輕松,有的人能每天進賬幾十到幾百元,有的人卻辛苦打了水漂,被騙子騙走了錢,還無處。
在現實的用工關系中,可以用勞動合同來牽制雙方,而“網絡勞務”作為虛擬網絡中的一種雇傭關系,“打工者”和“雇主”的權益應該如何維護?是否也可以用勞動合同來約束?發生勞務糾紛怎樣解決?這一系列問題都值得思索。
十一長假幫人“看菜”掙了240塊
“從10月1日到8日,一共掙了240元。錢不算多,但這都是額外收入。”在經三路金城國際廣場一家廣告公司工作的娟子告訴記者,這個十一黃金周,她在網上找到了一份“兼職”工作,只需要坐在家里的電腦前,幫人家“看菜”、“養魚”、“搶車位”,就得到了這筆“意外收獲”。
娟子說,找這份工作完全是“無心插柳”,9月底她在論壇上閑逛的時候,看到有人發帖找“鐘點工”,就好奇地點擊看,發現發帖人是想找人在十一期間幫忙看管網上“農莊”,會付給看管人相應的報酬。“我想著反正十一沒有計劃出去玩,每天都是在家里對著電腦,正好順便找點事情干。”
于是,娟子就和這個發帖人聯系,在QQ上交流后,對方覺得娟子人比較老實可信,就將自己的網上賬號交給了她,并且承諾,如果在假期里娟子按約定做到每天準時打理“農莊”等,等到他旅游回來就付給她每天30元的費用,8天一共240元。
記者在走訪時發現,十一黃金周期間,許多白領都趁著假期外出旅游,但又擔心自己的網絡游戲賬號沒人打理,因此通過QQ、論壇等找人幫忙,當然,幫忙肯定不是免費的。費用方面,有的是按次數計算,每打理一次3元~5元,有的按天計算,每天30元左右。
兼職盛行網上有了新“360行”
其實,像娟子這樣被雇做“網絡鐘點工”的并非個別,更有許多人,主動在網上求職“打零工”。
“本人24歲,男,大學本科,經營管理類專業。熱忱為您提供各種合法、不違背道德的‘網絡鐘點工’服務,服務項目包括:文字錄入、搜集資料、歌曲下載、圖片上傳、網上購物、網上聊天等。”在各類求職、招聘網站上,隨處可見諸如此類的“求職單”。
一般來說,“網絡鐘點工”都明碼標價,記者在網上找到的一張“服務報價表”顯示的行情是:1元代掛2小時QQ(若需代聊另加5元,包月價面議);打字服務5元/小時;表格制作、排版8元/小時;搜集資料、文件上傳3元/小時;搶車位等3元/小時;網上發帖、回復、點評5元/小時;解決電腦系統常見問題12元/小時;網站技術問題解決及技術支持20元/小時……
鄭州大學大三學生小偉說,今年暑假,他將自己的求職意愿在很多論壇上“廣而告之”,“業務”包括電子產品購買、資料搜集、歌曲下載、圖片上傳、網上聊天、游戲代練、BBS跟帖、網絡投票以及其他相關網絡服務等,服務價為6元/小時,工作時間不滿1小時按1小時計算。最終,他也如愿以償地找到了幾份工,掙了1000多元。
“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狀元。”這原是針對現實中的各類工作來說的。可如今,網上各類工種五花八門、應有盡有,由此催生的新“360”行,越來越頻繁地走進我們的生活。
如果你有時間、有上鏡的面孔和姣好的身材,就可以從事“網絡模特”:由攝影師將模特穿戴不同服飾的樣子拍成照片后,傳到網店做宣傳照,如果做得好,每月可以輕松達到“都市白領”的收入級別;如果你善于溝通、能找到客戶資源,就可以當“網絡包工頭”:通過網絡承包各種業務,再將承包下來的業務通過網絡外包出去,賺取差價;如果你有當文秘的經驗,卻又不想被辦公室束縛,就可以做“網絡秘書”:在自己家里放一套辦公設備,通過郵件等方式為雇主提供客戶篩選預約、整理檔案、制訂商業計劃以及聯系客戶等服務。
小心陷阱網警支招如何防騙
在“網絡鐘點工”們“快樂工作、輕松賺錢”的同時,也有一些人掉進了不法網站、個人設下的“溫柔陷阱”。騙子的“套路”有很多種:有的借手機號碼層層設套,騙取小額信息費;有的收取注冊服務費,從幾元到幾十元不等;有的以“先付定金”為名,利用轉賬電話套取卡內存款;還有的謊稱需快遞郵資騙取錢財等。針對騙子不斷翻新的花樣騙局,記者請來鄭州市公安局的網警為大家支招應對。
●騙術一:兼職網站依靠“手機注冊”騙取信息費
“本來想通過網絡兼職賺點錢,反倒被騙走了10多元話費。”在一家超市當營業員的小影講述了她被騙的遭遇:前幾天,她在網上搜到一個“網絡兼職聯盟”網站,網站首頁的廣告極為誘人,“只要會上網、打字就可以做兼職文員,每天只需工作2~3小時,錄入一些文字資料或數據,日收入就有上百元。”
小影信以為真,按網站指示,輸入自己的手機號碼,領取工號。隨后,系統提示需要發送姓名、身份證號等信息,確認工號。確認工號后,還要再發送信息“開通應聘資格”。在連續發送了6個信息之后,終于看到了領取工作任務這一項。但就在這時,頁面竟然又跳到了用手機注冊員工號的最初步驟。此時,小影意識到自己被騙了,立即查詢話費,發現手機被扣除了12元,平均一條短信2元。
“網警”支招:如果在兼職網站上需要“手機注冊”,首先要睜大眼睛,看清容易被遺忘的“角落信息”。有的網站在提示框下方會有一行小字:資費2元錢,不含通信費。淡淡的淺灰色小字體,不仔細觀察幾乎不會留意,誘導你落入圈套。如果需要連續發送短信確認信息,就要更加提高警惕。
●騙術二:收取押金或材料費后再無音訊
“幾百元白白打了水漂,這家商務印刷公司涉嫌詐騙!”在鄭州一商業公司當文員的陳小姐,提起自己的經歷非常氣憤。
陳小姐說,國慶節前,她在網上尋找兼職信息,打算趁節假日掙點零花錢。有一家“商務印刷有限公司”打出廣告急招網絡兼職打字員,給出的報酬是:190元/萬字,工資日結。“打字正好是我的優勢,這錢比較好賺。”對這份工作,陳小姐非常動心。于是,她加了上面留下的QQ號碼咨詢有關情況。對方不斷發來合作的相關事宜,為了讓她放心,還留了電話并數次與陳小姐通話。通話的另一方也是一個女孩,聲音甜美,態度很好。
接著對方發來了多項合作條款,其中一項是,“為了預防手稿被弄丟,必須收取一定的押金”。雖然心里有點懷疑,但已經放松了警惕的陳小姐覺得,人家好幾萬字的稿件給你,萬一你弄丟了怎么辦?收點押金也情有可原,便相信了。可是,陳小姐按約定匯出240元的押金款后,對方就再也沒了音訊。
“網警”支招:其實,這是一種很原始的騙術,主要是以各種理由要求應聘者在工作前繳納十幾元到上百元不等的押金或者材料費而后私吞。現在凡是提到交押金的事情,大家基本都會比較謹慎。但仍切記要擦亮眼睛,別被溫柔的外表蒙騙。
●騙術三:發工資時電話查詢是否到賬,反被掏空銀行卡
今年47歲的張女士是典型的陪讀家長。兒子今年到鄭州外國語中學上高中,她干脆辭去了月薪1000多元的工作,在西郊租了房,專職陪讀。
在兒子的指導下,張女士學會了上網。9月初,她在網站上看到一則招聘信息說,誠聘網絡兼職,一天只需掛2小時QQ就可得到5元報酬,適合家庭主婦。雖然不是網絡高手,但掛QQ這種沒有技術含量的活兒還是能做的,張女士想了想,就給對方發了應聘簡歷。
按約定工作了20天后,對方提出為了讓她放心,先結算100元工資,通過電話轉賬把錢匯到張女士的銀行卡上。隨即,給了一個400客服查詢電話。張女士按電話提示,輸入了個人賬戶和密碼查詢,發現果然多了100元錢。但是,張女士沒有想到的是,3天后,她再次到銀行取款時發現,卡里原有的3000元存款不翼而飛。取款日期正是“發工資”的那天。
“網警”支招:這是在容易被識破的交押金騙術之后,又出現的一種新的行騙手法,即先讓應聘者干活,任務完成后,佯裝支付工資,虛設一個客服電話給你查詢,只要你在查詢過程中輸入銀行卡密碼,卡里的錢隨即就沒了。遇到這樣的“好事”,一定要先掂量掂量,想查詢余額要去附近的銀行,千萬別輕易用對方提供的電話查詢。
“網絡勞務”維權尚且存在盲區
“花幾塊到幾十塊錢就能請個鐘點工,值!”在這樣的消費心理下,當前,從事“網絡兼職”的人群日漸龐大,而“網絡勞務”也漸成市場,日趨紅火。但是,對于這種興起不久的新型職業,目前還沒有相應的制度標準和監管尺度。“網絡是虛擬的,我怎么知道對方是好人還是壞人?”“付出了勞動得不到相應的報酬怎么辦?”……不少想請“網絡鐘點工”的人和想做“網絡鐘點工”的人都發出疑問。
“‘網絡鐘點工’是生活服務電子商務化的受益者,他們其實是生活服務行業的一種特殊的就業、兼職形態,主要滿足消費者一些個性化的生活服務需求,彌補了商家服務的盲點,具有操作門檻低、風險小的特點,可以作為解決時下社會就業壓力的渠道。”記者咨詢了多名律師,他們都表示雖然網絡兼職有一定的好處,但是對這一新興領域,目前還沒有清晰的監管機制。從事網絡新職業的人也大多是流動的個體,沒有單位或者機構的依托,建議“打工者”和“雇主”在交易時都要小心謹慎。
此外,河南力天律師事務所主任丁香稱,這種網絡上的帶有虛擬性質的勞務,是一種很新穎的勞務關系。她分析,由于“網絡勞務”的大部分交易行為通過網絡完成,事實上,雇主通過網絡無法了解鐘點工的服務時間、服務和工作狀態,交易雙方在服務、服務標準等問題上也容易發生糾紛。
為避免爭議,丁香提醒在網上進行交易的雙方,在交易前商議好服務細節,比如具體的費用計算方式、服務衡量標準等,并盡量將交易的細節形成文字,譬如聊天記錄等。
溫馨提醒副業不能“喧賓奪主”
在記者對關于“是否愿意做兼職”的隨機調查中,25名市民中有23名都表示“愿意”,但是,大多數回答“愿意”的市民,也不忘附帶“條件”,即副業不能與主業相沖突。
對于如何平衡主業與副業之間的關系,專家給出的建議是:職場人士應看重自身的職業規劃,眼光應該放長遠一些。特別是剛工作的年輕白領,由于經驗有限,收入較低也是正常的。但是,如果過于趨利而造成職業生涯規劃混亂,對自己的發展將產生一定的負面影響。
對于這種“副業”的受益,河南形象律師事務所主任王改法也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他說,如果一個單位的工作人員在沒有經過單位允許的情況下,用單位的資源比如電腦、打印機等設備從事副業,為自己“掙外快”,那么,他的所得是不正當的得利,一旦單位追究起來,他就要賠償損失、承擔相應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