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 普通食品不具有任何以治療疾病為目的的功能,也沒有改變人體生理變化的功能,不需要任何批準文號。有些企業為了欺騙消費者,在產品包裝上標稱一些如“*食監字**號”等類似批號,實際上,這些批號沒有任何意義。
保健食品 保健食品是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只適宜特定人群使用,具有調節人體生理功能作用,但不具有治療疾病作用。需要特別指出的是國家有關部門從未批準過任何一種保健食品能“提高性能力”,所有號稱能改變性能力、壯陽的保健食品均為假冒。
保健食品2004年前由衛生部審批,其批準文號的格式一般為“衛食健字(年份)第**號”或“衛進食健字(年份)第**號”(進口保健食品),2004年后保健食品由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批準,其批準文號格式為如“國食健字G20030027”或“國進食健字G20030026”(進口保健食品),并且需在產品包裝上標明批準文號,凡在產品包裝上未標明批準文號的產品需慎重購買。
藥品 《藥品管理法》對藥品的定義為,“藥品,是指用于預防、治療、診斷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調節人的生理機能并規定有適應癥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質,包括中藥材、中藥飲片、中成藥、化學原料藥及其制劑、抗生素、生化藥品、放射性藥品、血清、疫苗、血液制品和診斷藥品等。”其批號格式一般為“國藥準字Z****號”或“國藥準字H****號”,包裝上一般標明特定的“功能主治”或“適應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