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場搞促銷活動時甭提有多熱情,可辦理返現卡后,工作人員卻沒有明確告知顧客所返現金只能在活動期間使用,超過有效期卡內余額將被商場自動清零。這讓參加促銷活動的宿女士怎么也想不通,難道在商場參加活動消費者就只能被動“挨宰”,消費者的權益又該如何保障?
顧客:工作人員沒告知用卡有效期
5月1日,宿女士在西關某商場參加了買200元返現120元的促銷活動。在給商場繳納了兩元卡費后,她花1400元買了東西,得到商場一張返現600元的“真情卡”。宿女士說,五一期間,收銀臺前排起了長隊,她好不容易辦好卡就回家了,當時收銀員為了加快收款速度,不到一分鐘就辦理一名顧客的業務,并沒有任何工作人員告知真情卡只能在活動有效期內使用。
5月25日,宿女士來到商場準備用“真情卡”購買東西時,才被告知這項活動已于5月9日結束,并且真情卡里的余額已經清零了。
宿女士感到很氣憤,她在商場消費還不到一個月,沒有得到商場的通知,卡怎么就會作廢。
商場:收銀員盡到了告知義務
該商場收銀部王經理介紹,商場活動當天有海報,收銀員也盡到了告知義務,并且卡后面注明此卡只是在活動期間有效,活動結束后還延長了幾天時間。
記者在此卡背后看到“此卡首次返劵時需收取押金2元,可多次參加商場促銷活動”的字樣。對這樣的規定,王經理解釋,可以多次參加但不能累計,也不能延長有效期。宿女士參加商場促銷活動,沒有在規定的時間來消費,就視為消費者自動放棄,商場在超過期限后系統就會自動清零何況此卡僅供返券記錄使用,不記名、不掛失、不兌現金,這些在卡的背面都有注明。
律師:這種行為是霸王條款
甘肅合睿律師事務所阮磊律師認為,商場辦卡后并沒有對卡上的余額限定日期作出明確規定,屬于告知不詳。況且商場要求當次活動期間消費完畢,如果消費不完,卡里余額被自動清零屬于霸王條款。商場只站在自己角度考慮,并沒有為消費者想想。如果消費者遇到其他事情耽誤有效期,商場也按照自動放棄清零,那么購物返現活動就是誤導了消費者的消費預算值。并且在商場消費換取返現,短短幾天時間又要到商場再次消費,一般消費者都不會這樣做,商場的促銷行為就是刺激消費,既然返現了商場又以活動過期為由清零,這種行為就是一種公平缺失。《關于規范商業預付卡管理意見》上明確指出,商業預付卡有效期不得少于3年,對于超過有效期尚有余額的,發卡人應提供激活、換卡等配套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