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北京6月7日電 北京市工商局7日公布首批27種“霸王條款”,類似“打折商品不退不換”“買車人違約時,已付的購車款不予退回”“該活動最終解釋權歸我公司所有”等不平等格式條款被列為違法條款。北京市工商部門7日起對商家存在的以上違法格式條款進行行政指導,拒絕改正的商家將按照相關規定受到行政處罰。
北京市工商局表示,北京市工商部門已通過北京市消協征集不公平格式條款279條,主要涉及房地產中介、家庭裝飾裝修、機動車銷售、商業零售(以商場、超市為主)、美容美發、洗車等行業。“霸王條款”涉及的問題主要集中在以下四方面:經營者在格式條款中排除消費者依法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權利;經營者在格式條款中免除自身因故意或重大過失造成消費者財產損失的責任;經營者在格式條款中免除自身對所提供商品或服務依法應承擔的責任;經營者在格式條款中設定消費者應承擔的違約金或損害賠償金超過法定數額或合理數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