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檢總局發出緊急通知 全國停用事故型號電梯
本報訊 (記者孟環 軒燕龍) 昨天晚上,市政府新聞辦召開新聞發布會,相關負責人表示,地鐵4號線扶梯溜梯事故發生時,電梯并不超載,且電梯采購不存在任何問題,奧的斯此款電梯存在設計缺陷。國家質檢總局已發出緊急通知,要求全國停用奧的斯品牌事故型號電梯,進行全面檢查。
奧的斯存在設計缺陷
市質監局副局長張巨明介紹,經過調查,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由于固定零件損害,驅動主機發生偏移,驅動鏈條脫落,造成扶梯下滑,具體原因正在委托國家電梯質量監督檢驗中心進行質量檢驗。目前可以初步認定,此次事故是因為奧的斯此款電梯存在設計缺陷,同時維護保養不到位,“奧的斯公司對這次事故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北京市特種設備檢測中心總工程師趙伯銳表示,深圳去年底發生地鐵電梯事故,國家質檢總局,包括北京市質監局專門下發文件要求奧的斯公司,同時也要求所有的北京市1.4萬部滾梯的使用和維保單位認真檢查,消除隱患。遺憾的是有關部門、維保單位沒有做到仔細的排查,仍然存在事故隱患,所以才出現7月5日這樣的事故。
事故電梯并不超載
京港地鐵公司新聞發言人楊苓表示,在事故當天,當時在電梯上的乘客只有幾十名,對于這部電梯來說,即便是每級臺階站滿的情況下也不會超載。
相關人士強調,4號線電梯是按照招投標法進行公開招標,從設計規范的角度來講,4號線所選擇的電梯都是符合設計規范的。
市軌道交通建設管理有限公司昨天也發表聲明稱,該公司在地鐵4號線及其他地鐵線路采購的自動扶梯均采用公共交通重載型自動扶梯,荷載條件為:在任何3小時間隔內,持續重載時間不少于0.5小時,其載荷達到100%制動載荷,理論輸送能力11700人/小時,符合重載扶梯標準。4號線扶梯在竣工驗收時進行過重載試驗,驗收合格。
正協商傷亡者家屬賠償
楊苓表示,在責任認定之后,京港公司會根據合同的要求以及有關法律法規,對奧的斯公司的相關責任進行追查。
張巨明也表示,有關部門將依據事故的危害以及調查的結果,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依法對事故責任方進行查處。
針對傷者的賠償問題,楊苓表示目前已經開始和傷者以及死者家屬進行協商。對于這次事故來說,運營公司也是受害者,在責任認定之后,將向責任的相關方面追查相應的責任,“但在此之前我們會對傷者、死者的家屬啟動相關的賠償協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