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曾涉嫌假原裝進口風波的生命陽光(廣州)營養品有限公司,相關部門的調查結果終于出來。
記者昨天獲悉,相關部門對廣州生命陽光的調查結果已出來,近日該公司在廣州蘿崗區的倉庫已解除查封。相關部門對生命陽光產品進行的多次質量抽檢,抽檢結果顯示所有產品質量都合格。同時,相關部門對生命陽光近年的進口及銷售數據進行了調取和核查,核查結果也顯示,該品牌產品在市面上銷售的產品具備合法進口手續,不存在國內購買原料和生產的情況。
記者日前走訪廣州市場,發現生命陽光的產品在各大賣場及超市已全面恢復上架銷售。
事實上,國內對“原裝進口”的爭議較大。
有消費者表示,從香港散包進口,在國內再包裝,不應稱為“原裝進口”。乳業資深人士王丁棉表示,“原裝進口”應是指在海外生產、加工廠進行生產、包裝,以終端產品進口到國內,一回到國內就可進行銷售,而無需再包裝。該人士指出,生命陽光公司在廣州蘿崗有工廠,這本身就值得懷疑,“有工廠就意味著可能再包裝、再生產。”
生命陽光(廣州)營養品有限公司執行董事紀志東在接受記者采訪時卻認為,該公司產品的進口方式應屬于“原裝進口”。據其解釋,從香港進口到國內的散包均是獨立包裝,規格為1克一包,這些散包到國內后,并沒有拆開再裝,而是直接將一包包的產品放入一個可容納60包的罐內,“沒有改變產品的質量、性狀。”
“目前我國對‘原裝進口’沒有明確的概念,也沒有制定相關規定和制度。”廣東檢驗檢疫部門工作人員舉例稱,比如一罐奶粉,采用新西蘭的奶源、日本的罐子,然后在南非生產,再進到國內,這就算“原裝進口”了。
“有些企業為迎合消費市場,或者為其產品高價找理由,不排除在香港進行分裝或生產、加工、添加,然后再從香港進入國內,從法律上說,因在境外生產加工,這也算是‘原裝進口’。”王丁棉指出,目前由于我國對“原裝進口”概念模糊,沒有清晰的界定,給企業鉆了空子。
“在國外注冊、生產產品,再進口到國內銷售,這種商業模式本身沒有問題。”北京盈科(廣州)律師事務所陳北元認為,從法律角度上講,“假洋”們最主要的是信息披露不真實,其在廣告宣傳時往往沒有實事求是地披露原產國、渠道、流通環節等信息,從而對消費者造成一種誤導。“就此次生命陽光個案來說,它也是存在信息不透明問題,比如沒有清晰告訴消費者大盒裝在國內完成、由香港進口,還有它的宣傳資料上對工廠、母公司等宣傳可能都有夸大、虛假。”
記者/歐志葵 實習生/周楊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