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報訊(記者 武新)一輛運送發電機組的大貨車因超寬,被首發集團路巡人員攔下。13天后取車,車主被要求交納5萬多元看車費。記者昨天獲悉,本報去年報道的“天價看車費”事件有了新進展,大貨車所屬江蘇一家物流公司將北京市首都公路發展集團有限公司及安暢高速公路管理分公司告到法院,豐臺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
原告江蘇一家物流公司訴稱,該公司駕駛員聞某、劉某駕駛貨車承運風力發電機組設備,由南京運往包頭。2011年11月11日23時,大貨車行至本市六環至京藏高速路段時,被首發集團路巡人員攔截,因未辦超限運輸證,該貨車被扣留。這家物流公司相關負責人張先生回憶說,他們辦妥超限運輸證后22日去提車時,竟被告知要交納3萬多元看車費,在與對方協商的兩天中,看車費增加為5萬余元。
“他們(被告方)要求我們按照每天4500元的標準支付看車費,我們沒有同意。”張先生說,因為不給錢就無法提車,截至2011年12月3日,對方要求的看車費已漲到6.8萬多元,為了避免更大的損失,公司被迫于12月9日與被告方達成《協議書》,向被告交納了前期5000元的看車費。
原告物流公司認為,首發集團及安暢分公司并非公路執法單位,未經原告同意強制提供服務,收取沒有定價依據的巨額看車費是不合理的,被告方應當承擔因此給該公司造成的損失。這家物流公司請求法院撤銷雙方簽署的《協議書》,返還已交納的看車費5000元,并支付因扣留車輛造成的貨物違約金等損失共計45511.6元。
昨天下午,記者與首發集團相關負責人劉先生取得聯系。對于此案中收取看車費是否合理,劉先生表示,首發集團對此事已做出回應,他們現在仍然堅持此前的表態。首發集團在此事發生后曾對媒體做出表示,被扣車輛較大、停放時間過長,首發集團加派較多車輛日夜看護,才產生了高額的看車費,首發集團不存在漫天要價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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