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要付費118萬
前央視主持人方宏進投資的北京澳衛時代廣告傳媒有限公司,將河北今麥郎食品有限公司告上法庭,索要260余萬元廣告費,昨天記者從(北京)海淀法院獲悉,此案現已審結,今麥郎被判埋單118萬元。
其實在2008年,今麥郎和澳衛時代就因此在河北當地法院對簿公堂,法院以此案涉嫌刑事案移送公安機關。去年9月,河北隆堯縣檢察院認為合同詐騙證據不足,決定對方宏進不予起訴。之后澳衛時代將今麥郎訴至海淀法院,追討廣告費。
澳衛時代公司稱,兩公司有廣告合作,2007年4月2日今麥郎要求更換廣告內容,澳衛時代于同年5月1日至6月1日在央視2套的《歡樂家庭》欄目貼片廣告時段共播出50分鐘方便面廣告,但今麥郎至今未付廣告費。
庭審中,被告今麥郎公司辯稱,雙方并無播出廣告的書面或口頭合同,澳衛時代不能證明已播出廣告,且已過訴訟時效。
法院經審理查明,2007年今麥郎公司媒介部人員齊某向澳衛時代公司溫副總經理發了一份《廣告換版通知單》,要求當年4月16日更換“辣煌尚促銷版”廣告片,按接到的新版本播出。同年5月1日至6月1日,澳衛時代公司每天播兩次、一次播兩遍今麥郎30秒廣告,前15秒為今麥郎辣煌尚拉面(長歌版),后15秒為今麥郎紅燒牛肉面。
法院認為,兩公司雖未簽訂書面合同,但從《廣告換版通知單》看,可認定存在委托合同關系。因澳衛時代實際播出的廣告與換版通知單要求的前15秒內容不同,其行為存在瑕疵,故按酌定的計費標準計算出的廣告費總額的2折為宜。而后15秒廣告符合換版通知單要求,今麥郎應支付這部分廣告費。
法院宣判后,今麥郎公司提出了上訴。(記者 林靖 通訊員 徐立平 朱建美)
(北京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