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黃蕾 盧曉平 ○編輯 于勇
繼基金業爆出有部分基金公司強制要求基金經理使用年終獎購買自家基金后,昨日保險業也上演了一出這樣的“強制認購”戲,引發爭議。
爭議的源頭來自于一個網帖。昨日有網友曝料稱,國內某保險公司強制在編員工購買該公司保險產品(兩款產品二選一),認購額度不得低于5萬元。
強制認購的背后,是保險公司沖“開門紅”的意圖,從一定程度上反映出目前中小險企銷售艱難的現狀。而從法律角度而言,此舉也違反了《保險法》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理應引起監管重視。
沖規模意圖折射銷售壓力
經本報記者輾轉求證獲悉,該險企確實發布過強制認購的通知。“公司相關部門的確在內網上發布了這個通知,但目前暫時只在北京公司總部執行該政策,尚未落實至下面的分支機構。”一位知情人士透露說。
這份內部通知寫道:“總公司推出新年送大禮活動,在編員工投保壽險產品,年回報率預計6%。所有在編員工,每人必須投保價值增長999號產品(期交,至少投保5年期,每年保費至少1萬元)或者黃金鼎5號產品(躉交,保費至少5萬元)。”這兩款產品均為分紅型產品,前者為年金保險,后者為兩全保險。
據了解,強制員工購買保險的起因或在于保險公司為了沖保費規模,保證銷售“開門紅”。此舉也從一個側面反映出,目前壽險市場某種程度上的低迷態勢,至少對于像該險企在內的中小壽險公司而言,銷售壓力不言而喻。
截至記者發稿前,該險企相關負責人回應媒體稱,通知中所稱“必須”二字系筆誤。是強賣還是筆誤,真相究竟如何,目前尚無法證實。
不過,記者在采訪保險業人士后發現,這一現象并非特例。一家保險公司員工稱,“有時候不是強賣,而是勸買!倍聦嵣,早在多年之前,就有保險公司發布過類似的“內部通知”。只不過,當時該險企不是強制員工購買保險,而是強制員工退保。
“當時該險企銷售過高利率保單,不少內部員工也參與了認購。豈料,之后降息風波令該險企陷入利差損困境。為盡可能減少未來在高利率保單上的損失,該險企要求購買該保單的員工退保,雖然開出了一定的退保優惠條件。”
強買強賣違反自愿原則
“這是典型的強買強賣行為!鄙虾R業律師事務所吳冬律師、首都經濟貿易大學庹國柱教授在接受本報采訪時說,無論是強制購買還是強制退保,都有違《保險法》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
根據《保險法》第四條規定,“從事保險活動必須遵循自愿和誠實信用原則”;《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則規定,“經營者與消費者進行交易時應當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
所謂自愿原則,就是指消費者和生產經營者在交易過程中享有獨立的法律人格,法律地位平等,任何一方都不得凌駕于另一方之上,雙方均能平等地表達自己的意志。
受訪的行業中人對于一些險企強買強賣、勸買勸賣的舉動頗為詬病,呼吁監管加以重視。業內人士稱,過去的十多年,保險業一直處于粗放式的快跑狀態,如今應放慢腳步學會理性思考,糾正發展中的問題,為未來跑得更好做必要的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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