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袁國禮)記者昨天獲悉,國家工商總局要求各地工商部門嚴格監督食品經營者對食品包裝、標志、生產日期、保質期和有關食品儲存條件等進行自查自糾,對即將到保質期的食品在經營場所向消費者作出醒目提示。
國家工商總局要求各地工商部門監督食品經營者建立并執行進貨查驗制度,確保供貨者主體資格合法、購入食品來源正規可靠、質檢合格報告真實有效,切實把好食品進貨關;監督食品經營者定期檢查食品的進、銷、存質量安全情況,切實把好食品銷售關;監督食品經營者對發現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超過保質期的食品等立即停止經營、下架封存、依法處置或銷毀。
據了解,海淀工商分局從去年起就率先在海淀的部分商場超市試行“臨期食品專柜”,目前,北京已有130多家超市設立“臨近保質期食品銷售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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