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媒體報道由于“iPad”商標涉嫌侵權,部分地區的工商部門開始介入調查并且下架iPad產品。昨天,記者走訪獲悉,iPad產品在北京仍正常銷售。
iPad的下架風波始于唯冠公司與蘋果公司之間關于iPad商標權之爭。早在2000年,唯冠旗下的唯冠臺北公司在多個國家與地區注冊了iPad商標,2001年,唯冠國際旗下深圳唯冠又在中國內地注冊了iPad商標的兩種類別。2006年,蘋果策劃推出iPad時發現,iPad商標權歸唯冠公司所有。2009年,蘋果與唯冠達成協議,唯冠臺北公司將iPad全球商標以3.5萬英鎊價格轉讓給蘋果。但唯冠方面表示,iPad的中國內地商標權并沒有包含在以上3.5萬英鎊的一攬子轉讓協議中。在中國內地,iPad的商標是屬于深圳唯冠所有,為此,唯冠將蘋果告上法庭。去年12月,深圳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判定蘋果敗訴。蘋果隨后提起上訴,而唯冠則在北京、上海等地要求工商部門對在售的iPad產品進行查處。
昨天,蘋果西單大悅城專賣店客服表示,目前iPad產品在正常銷售之中,并未受到任何影響。一連鎖渠道商負責人表示,目前并未收到工商部門對此事的任何通知,因此仍在正常銷售iPad。國美、蘇寧也表示正常銷售iPad產品。
北京德和衡律師事務所張興寬律師指出,雖然唯冠公司在一審中勝訴,但由于蘋果公司提起了上訴且二審判決尚未作出,因此一審判決實際并未生效,在這種情況下唯冠公司不能要求工商部門對相關產品做下架處理。如果其在二審判決中獲勝,則可以利用法院判決要求各地工商部門對iPad銷售情況進行查處,或對iPad的經銷商提出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