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質檢總局15日通報了皮鞋和衛生巾的國家監督抽查情況,有7種皮鞋和4種衛生巾的質量不符合標準規定。
質檢總局辦公廳副主任劉洪生在當天舉行的質檢總局3·15活動現場新聞發布會上說,2012年一季度,質檢總局組織對皮鞋進行了國家監督抽查,共抽查7個省市120家企業生產的120種產品。抽查顯示,有113種產品符合標準規定。商標為不倒翁(圖標)、B(圖標)S、BASTO百思圖、花晨月(圖標)、米而奇、COSMETICS可思、思雅路siyalu(圖案)的7種產品不符合標準規定,不合格項目涉及幫底剝離強度和成鞋耐折性能。
同時,質檢總局組織的衛生巾國家監督抽查共抽查8個省市90家企業生產的86種衛生巾和4種衛生護墊產品。經檢驗,90種產品的衛生指標均符合標準規定。商標為真芳、雅格、燃情四季、呵芳的4種產品滲入量不符合標準規定。4種不合格產品均產自小型企業。
針對本次抽查發現的產品質量問題,質檢總局已責成相關省市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對不合格產品生產企業依法進行處理。下一步,全國質監部門將進一步加強對日用消費品的質量監督,加大對不合格產品生產企業的查處力度,督促企業落實主體責任,促進產品質量整體水平提高。
劉洪生介紹說,以上抽查結果中涉及的企業名稱、產品名稱、商標、規格型號、生產日期、主要不合格項目等具體信息,可以登錄質檢總局網站查詢。(記者朱立毅)
(新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