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名仕門診部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名仕門診部)在宣傳糖尿病保健品時,使用了“糖尿病領域最為領先的產品”,“20年內無人能夠超越”等用語,被海淀法院認定虛假宣傳構成欺詐。記者昨天獲悉,名仕門診部被判雙倍賠償患者王先生39.6萬元。
王先生起訴稱,去年8月他聽廣告中說名仕門診部自行研制、生產、銷售的口服液能徹底根治糖尿病,便花19.8萬元購買了10盒,除自己服用2盒外,其他的分別送給了父母、岳父和一位朋友。但當他嚴格按說明書服用后,血糖不降反升,父母和岳父三人也因停藥只服用口服液,被醫生建議住院。隨后王先生發現,這種口服液并不像廣告中所說由名仕門診部自行研發生產,而是包銷另一公司產品的代理商。產品外包裝上注明是“CHC全國高科技品牌委員會重點推廣產品”,其實該委員會并不存在。而價格上也存在欺詐,以往每盒只賣500-800元,但在其網站上銷售價格為19800元/盒。王先生認為,名仕門診部的行為已嚴重違法,因此起訴到法院要求商家雙倍賠償,并在報紙上道歉。
庭審中,名仕門診部辯稱,他們在說明書上的宣傳,只是把口服液的機理和作用細化一下,利于更多的糖尿病患者能夠看懂,并未篡改說明書。口服液是經過國家藥監部門批準的,對糖尿病的治療有效果。雖然CHC委員會被民政部門取締了,但他們此前跟這家委員會合作過,不構成欺詐。
法院審理認為,名仕門診部在銷售口服液的過程中,使用了“糖尿病領域最為領先的產品”,“20年內無人能夠超越”等用語,夸大了治療效果,而且宣傳療效可使患者在服藥當天就停用其他藥物,卻未提供相關證據證明。名仕門診部在出售口服液的過程中,夸大宣傳了產品的療效,其行為已構成欺詐,因此應退還王先生貨款19.8萬元,并賠償19.8萬元。關于王先生在報紙上向其道歉的訴訟請求,法院未予支持。(記者王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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