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鄭夢超 黃劼 李洪濤 吳采平 劉浩
5月1日,中國聯通對外宣布取消手機用戶話費有效期。這是繼中國移動在今年元旦取消話費有效期后,國內另一移動運營商對取消話費有效期作出的承諾。同時記者了解到,中國電信各地一些分公司也陸續取消了話費有效期。取消預存話費有效期措施的出臺得到了廣大手機用戶的歡迎和肯定,但各地不少手機用戶反映,目前三大運營商幾乎所有套餐都設有最低消費門檻,手機賬戶余額必須夠扣每月最低消費額度,這實際上是對包月話費設定了一個月的有效期;對非套餐用戶,運營商也都設定了每月最低消費門檻。連日來,本報部分駐地方記者在北京、廣州、上海、長春、武漢、福州等地就此進行了調查。
記者調查——————
包月話費有效期一個月
雖然取消預存話費的有效期,但賬戶余額必須夠扣每月最低消費額度。各地記者調查發現,目前三大運營商幾乎所有套餐都設有最低消費門檻。
如吉林移動推出的全球通、神州行、動感地帶套餐,均設置了每月最低消費的門檻。5月3日,吉林移動客服人員告訴記者,以全球通88元包月套餐為例,每個月的消費最低為88元,如果只消費了50元,余下的30元話費自動核銷,不能計入下個月。也就是說,88元的話費有效期為每個月的最后一天。
5月3日,吉林聯通長春市東嶺南街營業廳,一位客服經理表示,該公司正在推出3G“A計劃、B計劃、C計劃”3種套餐,每種套餐都設定了每個月的最低消費金額,46元至886元不等,同時根據套餐的金額贈送一定的上網流量。“取消預付費有效期限制,我們公司是有條件的。”5月2日下午,吉林電信長春市繁榮路營業廳一位客服人員如是說。據記者調查,該公司雖然對部分用戶取消了預付費有效期限制,但與移動、聯通一樣,對選擇套餐式服務的用戶,也設置了每月最低消費。同樣,無論每個月的最低消費金額是否消費完,余額都是自動核銷的。此外,該公司對參加預存話費贈送手機的用戶,也沒有取消預付費有效期限制。
記者從其他城市了解到,各運營商針對套餐設定最低消費門檻的規定與上述規定基本相同,只是套餐包月金額略有不同。
連續兩月不消費停機保號
對于非套餐用戶,各地運營商也都設定了每月最低消費門檻。
如廣東電信規定,無固定月租或無“月承諾最低消費額”的預付費固定電話和小靈通用戶,在原套餐基礎上需要加5元/月承諾最低消費后,才能取消預存的本金金額有效期限制。廣東移動也表示,少部分零月租用戶還存在有效期限制,不過,零月租用戶可發送短信來取消話費有效期限制,但如果連續兩個月無通信消費行為,則開始收取5元/月的停機保號費。廣東聯通表示,對于無月租或無月最低消費的預付費產品,用戶可通過在營業廳或中國聯通網上營業廳變更套餐,選擇無話費有效期限制的預付費產品。
運營商針對非套餐用戶推出停機保號規定較普遍。5月2日,北京移動“10086”客服熱線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神州行用戶如果連續兩個月沒有任何通信消費(即未產生任何費用),則進入停機保號狀態,并開始收取0.16元/天的停機保號費。在停機保號狀態下,號碼被鎖定,除撥打110、119、120、122等免費應急號碼和本地10086服務熱線外,不能進行任何其他操作。如果用戶不申請轉為正常使用狀態,則將一直扣減停機保號費,直至號碼欠費,如號碼已銷號則服務終止。另外,預付費有效期的取消需經過客戶本人申請及確認,系統不會自動取消。
專家觀點——————
顯失公平
針對移動通信運營商取消話費有效期有所保留的現象,5月3日,工業和信息化部電信經濟專家委員會秘書長楊培芳對記者直言,移動通信話費應回歸簡單化、透明化,企業不應通過設置種種復雜的套餐、規定來算計消費者,“世界電信行業發展初期,資費非常透明,后來隨著服務多樣化和市場競爭的加劇,從亞洲某些國家開始出現了日益復雜的套餐資費、捆綁資費,這一現象使社會進入精細利己主義誤區”。
5月3日,北京兩高律師事務所律師董正偉認為,移動通信運營商未全面取消話費有效期的行為依舊涉嫌強制消費,明顯屬不合理行為。董正偉說,同樣作為企業的用戶,通信企業應對未承諾最低消費、未訂制每月優惠套餐的用戶與其他用戶一視同仁,而不應設置保號費等門檻進行區分,否則便涉嫌歧視這一部分用戶,“為做到和其他用戶平等,這部分用戶只能通過承諾最低消費或訂套餐的形式來實現,從而每月固定向企業交一定費用。由此來看,企業以最低消費的形式強迫用戶消費的本質沒有改變。”
打破壟斷
早在數年前,社會各界便對移動通信運營商設置話費有效期行為進行過抨擊,且一直未予間斷。盡管國內三大運營商終于對此作出實質性回應,但其對某些預付費品種保留有效期的行為無疑讓消費者有所失望。為何話費有效期不能完全取消呢?
楊培芳就此分析指出,這主要是因為企業只考慮利潤,而忽略了其為社會服務的公益性,“企業應調整經營理念,堅持提供最基礎的服務,回歸社會公益性,從而最終實現資費的簡單化、透明化,讓消費者明白放心消費,但要達到這一預期目標,仍有很長路要走”。
而董正偉則表示,行業壟斷是致使國內移動通信領域問題不斷的根本。“三大運營商的壟斷地位始終沒有改變,導致企業隨意設置門檻坑害消費者的現象時有發生。建議有關部門根據《反壟斷法》、《價格法》等相關法律對壟斷企業積極進行處罰,從而促進行業發展”。
董正偉還建議,消費者遇到此類問題也應積極維權,可以以合同條款顯失公平為由起訴運營商,要求法院判令運營商變更合同條款、返還不當得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