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曾被央視曝光的搜房網“白金卡”一直沒有收手,在很多售樓處都有長期“駐點”。日前,搜房網終于受到了“實質性”損失:一位購房者在購買了價格為1.5萬元的搜房網白金卡后,將搜房網和開發商訴諸法院。最后,三方達成和解協議,由搜房網補償給該購房者3萬元。
賣卡1.5萬補償3萬
購房者孫先生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他去某樓盤購房時,開發商承諾對其給予10萬元的優惠,但最后付款時卻被告知獲此優惠的前提是必須花1.5萬元購買一張搜房網白金卡。“作為購房者,我之前都是在跟開發商進行聯系,為什么最后等到付房款,才多出那么一個購卡的環節?”
迫于當時情勢,孫先生不得不辦理了白金卡。但是在購房完畢后,孫先生隨即將搜房網和開發商告上法院,理由是其被服務的知情權、自主選擇權、公平交易權受到侵犯。
此后,三方私下溝通后達成了和解協議。根據協議,搜房網自愿補償原告3萬元。“搜房網補償我3萬元,盡管說的是"補償",但我認為這是退一賠一的"賠償"行為。”孫先生表示。
對于此案,搜房網相關負責人表示,“該3萬元不屬于"退一賠一"的賠償性質,而是屬于補償性質,具體的金額是商議的結果。補償的原因是由于三方在溝通上產生了誤解,使得孫先生在購房過程中體驗不好,因此搜房網進行補償。”
據了解,類似孫先生這種情況的還有不少,很多也正準備通過法律途徑向搜房網索回當初辦白金卡時所繳納的服務費。
白金卡“被消費”非個案
對于有過買房經歷或正在看房的人來說,搜房網的白金卡并不陌生,很多樓盤售樓處都長期駐有搜房網工作人員,其工作就是向購房者售賣白金卡。不僅是在線下,白金卡同時也在搜房網線上銷售。這個卡的作用就是,讓購房者繳納一定的會員服務費(比如1.5萬元),然后可以在購買某樓盤時獲得開發商的優惠(比如優惠10萬元)。對于購房者而言,則相當于節省了8.5萬元。
其實,不僅是搜房網,很多房地產網站都有著名稱不同但功能類似的卡,購卡享受購房折扣、優惠的樓盤并不少見。
不過,讓孫先生不明白的是,搜房網以服務費收取的白金卡費用是信息服務行為,還是房產中介行為?如果是中介行為,搜房網本身并不具備中介資質。“這1.5萬元如果說是給開發商的,那還說得過去,可為什么我要把錢給一個房地產網站呢?而且這個樓盤的信息我也不是從搜房網上獲得的啊。”
對此,搜房網相關負責人也承認,搜房網并不具備中介資質。“1.5萬元的費用是會員信息服務費,這是電商平臺的新形式。”
長期以來,這些所謂“白金卡”的法律屬性一直不明晰,盡管此前央視屢屢曝光,也沒有阻礙其星火燎原。數據顯示,截至2011年底,已有584個房企加入搜房網團購平臺,其中不乏“萬保金招”等知名房企。而搜房網方面也稱,3萬名白金卡會員參與了購房活動,節省購房款超過12億元。
某地產研究專家指出,開發商的銷量大幅下滑,需要通過促銷來提升成交量,其中包括與網站合作來推廣樓盤,拉來客戶。但是,這里面有可能會存在一些強制辦理的可能,侵害了消費者的權益。
中國房地產協會副秘書長何琦指出,目前所有的房地產門戶網站沒有一家有中介代理、居間資格。搜房網、新浪樂居、焦點房地產網以及其他房地產網站,都是作為媒體平臺來運營的,都不具備組織團購的資格。房屋是特殊商品,不能像洗發水、服裝等一般商品那樣,有個電子商務平臺就能賣。
和解方案可否復制
對于搜房網而言,不僅沒有賺到孫先生的1.5萬元,反而還多搭進去1.5萬元。但是,這樣的損失對搜房網而言實屬九牛一毛。但問題的關鍵是,如果搜房網和孫先生的和解方案被其他購房者跟風復制的話,對于搜房網乃至整個房地產網站而言,則是不可想象的。因此,盡管雙方已達成和解,但此案的風向標意味正在發酵。關于補償的標準,是最為關注的話題。
“賠償金額為什么會是3萬元?說實在話,我自己也不知道,是我的律師談完之后,直接把錢給我的。”孫先生表示。
“3萬元的標準是自由協商的結果,不是退一賠一。”搜房網相關負責人表示。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只有構成欺詐時,才會采取“退一賠一”的賠償標準。一位不愿具名的業內人士指出:“盡管搜房網支付給孫先生的3萬元,正好在數學上等于"退一賠一"的結果,但是,搜房網肯定不會將此與"退一賠一"畫上等號。否則,這個案件的性質就變了,所有購買搜房網白金卡的用戶,均可比照此案向搜房網索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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