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王秋實)女子喬某去提款機取錢,意外發現提款機里竟有張未取出的銀行卡。她分4次取走卡中1萬元后,又因內心恐懼,在作案半小時后向警方投案。昨天記者獲悉,通州法院以信用卡詐騙罪,判處喬某拘役4個月,緩刑4個月。
公訴機關指控,今年2月20日晚,喬某在通州區馬駒橋鎮商業街中國農業銀行自動取款機內,發現一張遺忘在取款機內的農業銀行金穗卡,遂起貪念,她分4次從此卡取走人民幣1萬元,后于半小時后向通州分局投案,贓款及銀行卡已退還。
此案開庭過程中,喬某表示認罪悔罪。當問起如何發現取款機內有銀行卡時,喬某回答說,她到銀行準備取錢的時候,發現機器上邊顯示著是否打印憑條,她就按了“是”,隨后出來了一張憑條,機器上面顯示是“繼續”還是“取卡”,她又按了“繼續”,想看看這張卡里面是否有錢,沒想到機器真吐出了1000元。喬某說,因看到能取出來錢,于是產生了貪念,又陸續取出了9000元。但是取錢后,她覺得這不是自己的錢,心里很不踏實,過了半個小時就去投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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