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唐 夏)近日,一則有關古越龍山黃酒含有致癌物質的報道,引起本報讀者關注。本報記者就此聯系到浙江古越龍山紹興酒股份有限公司,該公司回復本報稱,黃酒是一種傳統食品,有數千年歷史,適量常飲對人體健康有益,至今沒有發現因飲用黃酒致癌的案例發生。
據了解,香港消費者委員會出版的《選擇》月刊第428期公布了對7類36款酒精飲品的檢測結果。結果顯示,3款來自浙江的產品,包括“古越龍山三年陳釀紹興加飯酒”、“古越龍山正宗紹興陳年花雕(五年)”和“塔牌八年陳紹興加飯酒”,其氨基甲酸乙酯(簡稱EC)含量從每千克0.2毫克至0.26毫克,其中“古越龍山正宗紹興陳年花雕(五年)”含量最高。
香港消委會為此提醒消費者,氨基甲酸乙酯對于酒精飲品飲用量高的人,有潛在健康風險。香港衛生署已經建議經常飲酒的人,應控制自己的飲用量,以盡量減低酒精對身體的傷害,兒童、青少年及孕婦更應滴酒不沾;如果準備駕車、操作機器、處理危險品、進行劇烈運動或在服藥期間,也不應飲酒。
對于該報道,浙江古越龍山紹興酒股份有限公司回復本報稱,黃酒是一種傳統食品,有數千年歷史,適量常飲對人體健康有益,至今沒有發現因飲用黃酒致癌的案例發生。EC普遍存在于各種酒類及其他發酵食品中,是在自然發酵過程中產生的,并非人為添加。目前國際上對食品及酒類中EC含量控制規定較少,其中歐盟對水果白蘭地EC含量的標準為0.4毫克/千克,法國和瑞士的規定上限為1.0毫克/千克。目前我國對酒類的EC含量尚無標準要求。國際衛生組織對EC的評價為2A級。而酒類中的EC含量只要控制在一定范圍,并不會對人體產生傷害。國家衛生部目前正在組織開展酒類中EC含量的風險評估,以便確定有關限量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