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來想圖個便宜,沒成想遇到這么多麻煩事,心里別提多后悔了!”提起新房的事兒,李如剛(化名)就一肚子火。
2011年6月,家住青島的李如剛看到很多同事、朋友都在日照市兩城鎮買了“筑城 12英里”樓盤的房子。一打聽,那里的商品房每平米只要1800多元,比青島的房價便宜很多。2011年6月28日,李如剛一次性付清了全部房款,根據購房合同,他最遲在2012年4月10日拿到新房的鑰匙。
今年,房子如期驗收合格,但李如剛和同事們卻拒絕了交到他們手中的鑰匙。因為,開發商的亂收費五花八門,有些收費項目甚至11年前就取消了。
多項收費不合理
2012年4月10日,李如剛高高興興地開車來到“筑城 12英里”北區,準備接收新房。“我本以為這次過去就是直接拿鑰匙的,沒想到開發商遞過來一張商品房交接結算單,說交了錢才能拿鑰匙。我總覺得不太對勁兒,想回去查查資料再交錢。”
李如剛和一起買房的同事查了很多相關文件,卻始終覺得結算單里的“測繪費、有線電視開口費和天然氣開口費”等共計3245元的三個項目有點兒“不太合理”。
“我從來沒有以自己的名義委托相關機構測繪,合同上也沒有這方面的約定。”李如剛翻著合同對筆者說。在李如剛出示的商品房交接結算單上,“辦證費用”一欄中第一個收費項目就是測繪費(住宅、車位、儲藏室)。
建設部、國家測繪局2000年審議通過的《房產測繪管理辦法》第十條規定:“房產測繪所需費用由委托人支付。房產測繪收費標準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山東省現行的《房產測繪管理辦法》第十二條第二款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按項目委托房產測繪單位實施測繪,測繪成果報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用于房屋權屬登記。”
收取有線電視開口費時,幾乎把李如剛“氣樂了”。
早在20年前,山東省廣播電視廳、物價局、財政廳聯合發布的《關于加強山東省有線電視收費管理的通知》([1992]魯廣廳聯字1號)就規定:新建設安裝有線電視的單位和個人,收取一次性建設費(含設計、器件、安裝)。具體標準為:使用國產優質器件的用戶,每戶不得高于200元;使用進口優質器件的用戶,每戶不得高于250元。
李如剛的商品房交接結算單上有線電視開口費一項上寫著:460元/戶。發現收費超過山東省規定的金額后,李如剛找到收費人員理論。收費人員稱,“一般的小區只有客廳里開一個有線電視開口,但是我們為了方便業主,就直接在臥室里加開了一個。”
李如剛認為這簡直不可理喻:“文件上寫著每戶250元,就是說一戶不管開幾個口都是250元。即使按照打孔費收錢,你開幾個孔也得經過我同意啊,現在這么說純屬抬杠!”
亂收費現象很多小區都存在
“這不是我們一家兩家存在的問題。我在給日照政務網‘市長信箱’寫信的時候還看到了跟我遭遇同樣問題的業主。”李如剛收集了幾篇近期貼在政務網上的投訴。
3月29日,市民馬先生實名舉報日照市東港區四季春城小區房地產開發商違規收取測繪費。4月1日,市長信箱回復“相關部門已進行了查處”。5月21日,新世界香樟園的柳先生詢問有關有線電視開口費事宜,移交日照廣播電臺后書面答復稱“正在與該市民溝通,稍后正式答復”。
日照市物價局的工作人員告訴筆者,現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的測繪費應該由開發商來承擔,除非業主質疑所得的測繪數據而要求重新測繪。但政務網上回復“已經查處”的現象在其他小區依然存在。
在“大眾論壇”上,6月29日仍有業主發帖呼吁停止亂收費。
筆者按照李如剛房屋買賣合同上出賣方留下的聯系電話打過去,輾轉多方聯系到了“筑城 12英里”的物業。反映問題之后,物業工作人員表示測繪費確實不應收取,“有的房子交房時間比較早,4月我們才調整的政策。我們本著多退少補的原則,不該收的最后會退還給業主。政策調整之后我們就不再收取這部分費用了。至于有線電視開口費超過國家標準,那是安裝方面定的價格。”
李如剛的鄰居劉先生也在“筑城 12英里”買了房子,本該今年6月拿鑰匙。“因為得知物業給李如剛他們承諾,新交的房子不再繳納測繪費,我便特意看了我的結算單,結果發現上面還是讓我交這筆錢。”劉先生一氣之下也拒絕拿鑰匙。
現在李如剛面臨的問題是,不交上交接結算單上的錢,開發商就扣著鑰匙不給他。一起買房的幾個朋友開始還都堅定地和李如剛站在一起“討說法”,眼見著距離正常交接的日期已經過去三個月了,有人覺得要求補的錢也不多,就向開發商妥協了。
“我也想早點住上新房。大概算算,已經有一半多的業主拿到了鑰匙。我的壓力也很大。”李如剛說。
國家明令取消的收費,地方卻各行其是
李如剛注意到,天然氣開口費是個已經取消11年的收費名目。
《焦點訪談》2006年曾經報道過福建省福州市蒼山區“公園道1號”商品房私自向業主收取燃氣初裝費的事件。李如剛認為自己的遭遇就是福州業主的翻版。讓他百思不得其解的是,明明好幾年前就被報道、整治的現象,怎么現在還會出現?
2001年由原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和財政部頒布的《關于全面整頓住房建設收費取消部分收費項目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中明文規定,應取消與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重復收取的水、電、氣、道路以及其他各種名目的專項配套費。
山東省物價局、山東省財政廳在轉發《通知》時,再次強調取消城市集中供熱工程建設集資、城市煤氣供熱建設集資,將其統一歸并為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歸并后的收費標準另文制定。
筆者撥通了日照市物價局的電話,被告知這筆費用尚未統一并入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收取,按照政策現在還是由業主額外承擔,并不計入房價。青島市物價局的工作人員則證實,“沒有天然氣開口費這個收費名目,早已放在房價中一起計算了”。
那么,同一個省份在執行通知時為何存在差異?
筆者分別向山東17個地級市的物價局進行咨詢,得到的答復并不相同。部分城市如濰坊、臨沂答復說已經將天然氣專項費用計入了房價;泰安則回復說“需要看具體合同”,若房價內已含而不用再交,否則需要另外繳納。
濟南市物價局一名工作人員作了詳細解釋,開發商在開工之前需要向市政府繳納綜合配套費,進行統一的城市管網建設。但這部分費用鋪設的管網只能到達“規劃紅線”,具體進入各家各戶安裝的部分是另外的成本。具體這部分是放在房價里還是房價外,開發商的處理不一樣。“就我個人掌握的情況看,各地市的政策不同。細則方面還要等省里統一物業管理條例出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