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蒙牛員工篡改牛奶出廠日期,專家稱過期牛奶可致中毒。食品包裝上的生產日期為何被篡改?消費者如何識別改期食品?對廠家、經銷商和超市篡改或者銷售改期食品的行為,消費者應該如何投訴?《天天3·15》本周關鍵詞:真假保質期。
中廣網北京8月25日消息 據經濟之聲《天天3·15》報道,就在剛剛過去的一周,蒙牛幾千箱的牛奶日期遭到篡改的這個事件鬧得沸沸揚揚,蒙牛公司駐浙江省義烏市經理篡改牛奶保質期,把蒙牛純牛奶的生產日期篡改至出廠日期6個月之后繼續銷售。
浙江省工商局經檢總隊總隊長潘煒介紹說,他們在調查過程當中發現,篡改日期的當事人是時任蒙牛公司駐義烏的經理,名字叫王孫富。2012年5月初,他從蒙牛公司的員工聶立峰手里以半價購買了3000箱生產日期為2011年12月份的蒙牛臨期純牛奶,在浙江省永康市把生產日期分別涂改為2012年5月19日和6月1日,并且以每箱45元的蒙牛正品價格銷往浙江浦江、義烏等地。目前這個案件已經移送當地的公安部門處理。
據了解,蒙牛純牛奶由于包裝方法和殺菌方式不一樣,保質期分為兩種,其中超高溫殺菌的利樂包裝奶保質期是8個月,而巴氏消毒袋裝奶的保質期是45天。國際食品包裝協會秘書長董金獅教授、北京潮陽律師事務所律師裘葉做客節目,就此事發表他們的觀點和看法。
董金獅:
臨期食品主要是指快過保質期的食品,一般是3天到一周的時間。臨期食品快到保質期時,經營者要對這些產品做一些標示或者明示,讓消費者盡快選購,以防止不能賣出去造成的損失,或者說過期以后還要進行召回和處理帶來一些麻煩。一般的臨期食品最好處理方式就是促銷,就是跟其他商品搭著賣,買一送一,買這個“一”的可能是新的,送你那個“一”可能就是快到期的商品。
按照法律規定,如果說食品到期了商家沒有告知,或者到期以后還繼續銷售,當然也不排除個別商家會進行涂改或者重新灌裝等行為,這都屬于違法行為。
裘葉:
相關的比如說產品質量法當中可能會提到,如果產品有一些瑕疵,商家必須要明確標明,也就是說讓消費者知道這個東西可能會存在什么樣的問題,然后再自行考慮是選購還是不選購,也就是說消費者需要有一個事先知情權。
2009年國家質檢總局曾經頒布一個規定,也叫食品標識管理規定,這個規定當中第19條第一款就特別明確標識了,生產企業不允許有偽造或者虛假標注生產日期和保質期的這種情況,所以這種行為首先肯定是觸犯了食品標識管理規定的約定。其次,他這種行為也有可能會涉及到刑法上面的生產銷售偽劣產品這個罪名。
篡改牛奶保質期系利益驅動 過期牛奶存疾病隱患
董金獅:
這位經理之所以敢改日期,推遲6個月,主要是利益的驅動。因為他想省錢,他要召回要處理的這些奶,那他可能血本無歸,改日期至少可以挽回損失。第二個,監管的漏洞,也就是說對于日期的涂改,我們現在沒有很好的技術去證明他是涂改過的,他也可以說我原來就是印錯了,這里面有監管的漏洞問題。
這樣的奶如果讓消費者喝的話,可能會造成三個問題。第一個問題,牛奶的營養價值肯定受到損失。第二個,它會產生一些有毒有害的細菌甚至微生物,經過幾次蒸煮有可能還殺不死。第三個,影響口感,我們喝的奶香味可能沒有了,最后喝到的可能是臭烘烘,喝了以后甚至拉肚子、嘔吐、腹瀉甚至得一些腸胃病,這種疾病隱患都存在。
怎樣辨別牛奶是否過了保質期呢?主要有幾個簡單易行的方式。第一是看,第二是聞,第三是嘗。看的時候袋裝的牛奶要看它有沒有脹氣,玻璃瓶包裝的牛奶就看最上面口的位置那一層膜的包裝有沒有脹氣。之后是聞,看看牛奶有沒有異味,和平常的正常奶的味道或者食品的味道不太一樣。另外,牛奶買回來之后,大家要嘗的時候要小量的嘗,不要大口大口嘗,吃完了才覺得味不對。不過,一些輕微的變質,消費者沒有辦法從外觀上來辨別,需要專業人士通過專業的檢測才可能識別出來。
消費者可要求退換貨 責任應由廠家直接承擔
這一次蒙牛遭日期篡改的牛奶有幾千箱,現在已經賣到了浙江義烏等地方,如果已經有消費者買了這一批次的過期產品,現在應該怎么做?
裘葉:
消費者可以直接拿這個產品向銷售商要求退換貨,這應該是沒有問題的。消費者可以自行選擇到底是更換一個,還是要求其他的條件,但是退貨一定是可以的。對于銷售商來說,他可能會要求你出示當時的銷售小票,來證明你是從他那里購買的;但是我認為對于廠家來說,只要是這批奶是由這兒生產的,那就可以不需要任何的小票,應該無條件退貨。退換貨也好,賠償責任也好,都應當由廠家直接承擔。
方便面包裝被指熒光物超標 對人體有危害
最近網上流傳一個關于方便面包裝桶熒光物超標致癌的消息,這個消息就好像一記重磅炸彈在市場上炸開了鍋,而檢測結果也顯示,包括康師傅方便面桶還有香飄飄奶茶杯、統一老壇酸菜牛肉面桶在內的很多款知名品牌,所使用的雙層紙制品的外層紙熒光物超標。
董金獅:
其實熒光增白劑就是一種化工染料,可以吸收我們太陽光里面的不可見光,反射出亮光,讓產品看起來更白,實際上熒光增白劑是有一定危害的。
目前產品包裝采用的是一個國家標準,規定在紫外燈照射之下,一百平方厘米內亮光的地方不能超過5個平方厘米。但是標準里面特別強調是沒有區分內外層的,這就很容易被廠家鉆了空子。所以這又是一個利益的驅使。外層的熒光物會不會在開水沖泡的時候滲透到內層污染食品?董金獅會長明確表示:會,只是一個長效和短期的區別。
對于這些產品外包裝涉嫌熒光粉超標的情況,目前還沒有接到相關產品下架的通知。董金獅會長提醒消費者,在選購的時候應多加留意。
董金獅:
我們不是說這個方便面有問題,現在目前我們討論的是這個包裝有問題,消費者在選購的時候,在目前這個碗質量還不穩定的情況下,盡量不要選購碗裝的方便面,還是應該選購袋裝的,用家里的碗鍋來煮,或者用微波爐加熱,這樣更安全更環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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