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一則關于“可口可樂公司拒絕兌換10萬個‘揭蓋贏獎’飲料瓶蓋”的消息近日在網絡上熱傳。相關微博稱,廣西南寧的賀先生花12萬元請人收集十萬個“再來一瓶”可樂瓶蓋,兌獎時卻遭到拒絕。可口可樂(廣西)飲料有限公司表示,賀先生不是購買可口可樂產品的消費者,不具有兌獎的資格。
這種“再來一瓶”的促銷方式,現在被眾多飲料乃至啤酒廠家所采用。曾經有媒體算賬,如果按照廠家所宣稱的中獎率,“再來一瓶”100%兌獎的話,那商家幾乎無利可圖。有人斷言,這里玩的就是一個概念,押的就是消費者怕麻煩不去兌獎。
可現在,可口可樂公司遇到了一個“職業玩家”,一下子拿出了十萬個“再來一瓶”可樂瓶蓋。可口可樂稱,當事人不是購買公司產品的消費者,而且是以盈利為目的。如果可口可樂當初在瓶蓋上加注兩行字:“一次性超過十個不兌換,不是自己喝的不兌換”,那現在拒絕可能還找到一丁點理由。可是,可口可樂公司并沒有注明這些附加條款,又有什么理由不予兌換?
誠信是市場經濟的生命線,是企業的第一準則。大塊頭有大智慧,可口可樂這樣的大企業,更應該做誠信的先行者和示范者。
可口可樂稱,“只能說他成功地鉆了規則上的漏洞。”規則是你定的,漏洞是你留的,人家鉆空子也沒有違反法律規定,那就應該不折不扣地兌換,這是最基本的商業誠信。或許消費者這么做有著投機的嫌疑,但可口可樂卻不應該賴賬。拒不兌獎,或許省下了一二十萬,但對可口可樂形象的損害,恐怕在后面再加兩個零,都彌補不回來。
廣西壯族自治區消費者委員會秘書長葉桂明認為,只要促銷活動的公示中有“需攜帶中獎瓶蓋兌獎”的規則,那么在指定時間內,可樂公司就應給予兌獎。明明在促銷時,并沒有宣布附加條件,現在兌獎時卻以各種理由拒絕。可口可樂這么做,已經涉嫌虛假宣傳。
作為一家從來重視形象的跨國企業,這么小氣這么不厚道,確實有些讓人想不到。由此也說明一個道理:誠信從來就不是天生的,沒有約束,即使跨國企業也不可能幸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