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費雪 (財經評論員)
洋品牌在華再度觸犯眾怒。據報道,近日耐克公司因奉行雙重標準,被北京市工商局開出487萬元罰單。耐克有一款高端籃球鞋,雖然與國外同樣的宣傳、同樣的價格,但中國消費者買到手的卻是只有一個氣墊的產品,國外的產品則有兩個氣墊。對此,耐克在工商局立案后立即刊登聲明,答應為已購買的消費者退貨。
487萬元并不少,被稱為工商部門針對企業“雙重標準”開出的首張罰單。與此同時,中國消費者也對洋品牌的“雙重標準”感到意外,這些新聞隔三岔五總會出現。為何?首先,資本總是追逐最高利潤,跨國公司客觀上都面臨本地化問題。同一家公司,在不同市場為了利潤最大化往往會采取不同的配方以及營銷材料,某些變量確實與當地消費者偏好、法規要求以及使用條件等因素相關。
其次,標準確實存在不同。中國的不少質檢標準尤為滯后,有專家甚至以二三十年不變來批評。譬如,某快餐品牌曾在美國被發現含有兩種化學成分,“聚二甲基硅氧烷”和“特丁基對苯二酚”,而當時該公司則表示這兩種物質含量均符合現行中國食品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如何使得國內標準與時俱進甚至與國際接軌、同步、領先,這是我們不得不考慮和反思的問題。
無規矩不成方圓,中國市場化改革如果需要進一步推進,相關法規必須跟上。市場經濟并非沒有監管,法治將是其運行以及發展的基石。在過去,規則的模糊往往成為中國市場的一大特點,某些人甚至稱之為“優勢”,這一方面確實存在務實的操作空間,但更可能是為設租尋租留下了空間,譬如選擇性執法;如今來看,重新確立明晰的市場規則,不僅是在保護消費者,更是在保護企業以及整個市場——君不見,不少國外商會的年度報告往往都將“規則”放在倡議的首要位置。
對于外資而言,也是時候重新審視中國市場了。超過十億的消費者,是任何一家跨國公司不得不重視的市場,如何平衡不同市場特點以及消費者權益,是其未來戰略不可忽視的領域。如果因為市場不同而迅速負面地“本地化”,短期看似鉆了空子,長期來看必然是對商譽的損害,得不償失,甚至會成為“負面典型”,譬如今天的耐克。
回頭來看,這筆處罰雖然是“雙重標準”第一單,但是中國消費者苦“雙重標準”久矣。除了外資品牌之外,國內品牌的雙重標準也是四下林立,甚至有一流產品出口二流產品內銷的情況,譬如某些乳業在香港以及內地的不同標準,更是令人心寒!盎茨蠟殚,淮北為枳”的現象背后,其實是在考量監管的水準以及公正,不僅被監管者不應該“雙重標準”,監管者自身執法更不應該搞“雙重標準”。
拒絕“雙重標準”,或許首先應該從明晰“雙重標準”這一法規開始。未來而言,我們不僅期待產品“雙重標準”現象的減少,更期待規則確立與執行過程中“雙重標準”的杜絕,后者才是前者的必要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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