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3年2月24日,正是元宵佳節。四川康定的李安兵卻沒在家過節,他和平常一樣,開著滿載乘客的安凱客車從理塘到康定。
當車行駛到高爾士時,讓他擔心的事又發生了——去年才買的安凱客車車后橋螺絲和后橋拉桿螺絲斷裂!半路“拋錨”的他不僅幾天工夫白費,還要自掏腰包花4000元將乘客轉走。
李安兵告訴記者,這輛客車自去年7月至今,不到8個月的時間內,光是大修故障就有4次,停運時間超過20天,不僅往返奔波、耗費大量時間財力,而且由于車輛停運造成的損失近10萬,導致他無法按時歸還銀行購車貸款。
更讓他郁悶的是,當他向廠家提出賠償申請時,卻遭到廠家的拒絕。
{車主郁悶}
40萬元新客車8個月內大修4次
2012年7月5日,李安兵花費40.5萬元購買了39座的安凱客車。
7天后,李安兵在給車子上完戶后,正式參加了康定至理塘的客運。
然而令李安兵沒想到的是,2012年10月的一天,李安兵拿到新車跑了僅3個月,就碰到了第一次大修:“在剪子彎山,離合器突然壞掉”,他不得不半途停下,花費4000元將滿車乘客轉運,并停運三天。
11月,因后橋斷裂,轉客后又停運15天。
今年2月18日,李安兵在成雅高速上行駛時,車子因“變速箱漏油,停運兩天”。
6天后,也就是元宵當天,再次出現問題停運數天。
“太倒霉了,這個車存在嚴重質量問題!”李安兵說,在8個月內,該車除了“車內嚴重漏灰及一些小毛病”以外,已經大修了4次。
最郁悶的是,每次修車,不僅要花錢轉客,還要停運,嚴重影響了他的經營與收入。
{廠家回應}
車有小毛病路爛是主因
對此,記者聯系上了安徽安凱汽車有限公司西南售后經理石先生。石先生表示,他知道李安兵客車出現問題的情況,但客車不存在質量問題,“只是一些小毛病”,而且李安兵是做長途運輸,單程約300公里,加上路況不好,“路很爛”,其中一些問題與車的質量無關。
對于石先生的說法,李安兵并不認同。“跑同一條線路的其他客車,為什么就沒有出現這么多的問題?”李安兵覺得很委屈,“就我車子壞的次數最多,而且是離合器壞掉、后橋斷裂等嚴重問題,導致修車時間長,停運時間也長,根本無法正常做生意。”
李安兵說,每次出現問題后,都要花四五千元轉人,加上前后停運約20天,給他帶來了巨大的經濟損失。他要求,“該車由廠家召回,全額退回購車款和上戶接車的所有費用,并賠償其因質量問題蒙受的直接經濟損失15640元,間接運營損失80000元。”
而對此,石先生回應說,按照公司規定,無法對李安兵的運營損失進行賠償,而且李安兵的賠償要求過高,他已經上報,只能等待回復。
{行業規則}
廠商免費維修但不賠償損失
就李安兵遭遇的情況,記者還采訪了銷售其他品牌客車的經銷商蘇先生。
他說,整個行業中,“8個月內大修4次,確實少見”。
因為客車作為商用車,與一般家用車輛不同,是車主用來謀生的生產工具,具有很強的經濟性,修理一次或停用一天,都會給車主帶來直接或間接的經濟損失。“特別是大修,由于需要時間較長,更會對車主造成巨大的間接損失。”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時,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向銷售者要求賠償,銷售者賠償后,屬于生產者責任或屬于向銷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銷售者的責任的,銷售者有權追償。
不過,按照目前的行業情況,客車廠商在銷售車輛后,如果車輛出現問題在質保期范圍內時,廠商會免費維修,否則車主自掏腰包。
但對于維修期間的間接損失,不管車輛是否在質保期內,廠商都很難進行賠償,最多只是協商后,進行少量補助。
律師建議
根據鑒定結果找責任方賠償
記者在調查中發現,在客車行業中,遭遇李安兵這樣的問題的消費者并不少,一旦遭受損失,消費者往往無法得到合理的賠償。
四川合泰律師事務所律師何佳林表示,李安兵在整個運營過程中,如果沒有違規駕駛、不良維修等行為,完全可以通過法律來維護自己的權益。
何佳林建議,李安兵最好先申請專業檢測機構鑒定,確定造成損失的責任方。
根據鑒定結果,如果車輛維修的主要原因是車輛本身存在質量問題,那廠商就有不可推卸的責任,按照法律規定,就應當賠償其直接或間接的所有損失。
不過,何律師也表示,由于個人申請鑒定汽車質量手續復雜且費用不菲,大多數消費者難以取得鑒定結果,有的消費者甚至因此放棄走法律途徑,自然也就無法得到賠償。
專家提醒
購車前應多了解相關信息
汽車質量鑒定專家邱先生提醒,為保護自己的利益,消費者在購買客貨車之前,要“多了解,慢下手”。邱先生說,營運車輛動輒三五十萬元,而且每天都要上路賺錢,稍有不慎就會“招災損財”。
因此,消費者在下訂單前,一定要多了解所選車輛的品牌、質量、市場口碑、售后服務情況以及賠償等相關規定,甚至可根據實際情況,與銷售商簽訂一個補充協議,對自己關心甚至要求提供的服務內容進行協商規定,這樣既可以保護自己的利益,也避免了日后雙方產生不必要的麻煩。(華西都市報記者王敏成鄭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