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杭州3月14日電 (記者 邵燕飛)手機方便實用,已經成為現代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通訊工具,但手機的質量是否合格呢?近日,浙江省工商局組織開展了流通領域手機類商品質量監測工作,并委托國家法定的檢驗機構信息產業部廣州移動通信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進行檢測。檢測結果顯示,共抽取的手機商品36批次中,合格9批次,不合格27批次,批次合格率僅為25%,總體質量狀況不容樂觀,涉及SAMSUNG、索尼愛立信、摩托羅拉、諾基亞、菲利浦、HTC、ZTE、K-Touch、TCL、華為、海信、聯想、德賽、夏新、步步高、E派、coolpad等17個知名品牌。
據悉,此次手機質量監測測試項目主要包括:手機的外觀檢查、常溫電性能、環境試驗、靜電放電、音頻性能;充電器的外殼表面溫度、輸出短路保護、絕緣電阻、抗電強度、靜電放電;電池的外觀、0.2C5A放電性能、過充電保護、短路保護、熱沖擊等國家標準規定的指標。其中,電池熱沖擊、音頻性能、0.2C5A放電性能等三項指標為監測商品不合格主因。
電池熱沖擊檢測,有20批次手機不達標,極易爆炸;音頻性能不合格的有16批次手機不合格;0.2C5A放電性能是以放電時間來考核電池的標稱容量是否與電池的實際容量相符,有1批手機不合格;另外,此次監測的不合格手機商品中,還有1批次電池的短路保護項目不合格;外包裝有2批次不合格。
浙江省工商局相關負責任人表示,針對此次監測情況,浙江省工商局已組織力量對不合格手機商品進行市場清查和立案調查,并要求經銷單位停止銷售不合格手機,召回已銷售的不合格商品。如果消費者購買了與所列名單規格、型號、生產日期一致的手機商品可以要求經銷單位退貨,也可以撥打12315電話進行投訴。
同時,該省工商局要求手機經銷者要嚴格執行《產品質量法》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有關規定,建立并執行進貨檢查驗收制度,嚴把進貨產品質量關;不得摻雜、摻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認真執行和落實國家和省“三包”規定,依法妥善處理消費者申訴,切實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據了解,此次流通領域手機類商品監測對象為中國移動、中國聯通和中國電信三大運營商營業廳經銷的手機商品。共隨機抽取手機商品36批次,經檢驗,合格9批次,不合格27批次,批次合格率僅為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