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消協等28家消協組織和中國消費者報社昨天聯合發布《輪胎企業售后服務政策調查報告》,報告顯示米其林對質保期、理賠標準和非質量問題補償都未予說明。
據了解,北京、天津、河北等28個省份消協組織、中國消費者報社近日聯合開展輪胎企業售后服務政策大型調查活動,針對乘用車(不包括輕卡)輪胎生產企業的售后服務政策進行調查,主要涉及占據市場90%以上份額的米其林、普利司通、固特異、錦湖、鄧祿普、韓泰、優科豪馬、馬牌、倍耐力、固鉑、佳通、東洋12個獨資或合資輪胎品牌。
問題1透明度米其林“不予說明”
報告顯示,服務政策透明度方面,一些輪胎生產企業并未將本應公開透明的售后服務政策傳遞給經銷企業和消費者,如米其林等個別企業對質保期和理賠標準等問題遮遮掩掩,諱莫如深。市消協表示,信息傳遞的不暢、消費教育的缺失凸顯了一些企業社會責任的缺失,導致消費者合法權益難以得到保障。除了米其林不予說明以外,其他11家企業中有9家的理賠期限起始日期是按照生產日期計算,兩家企業按照售出日期計算。
問題2理賠標準“慣例”低于《理賠要求》
輪胎理賠標準方面,部分輪胎企業采用的所謂“國家標準”,實際上是行業內部制定的《汽車輪胎理賠工作管理辦法》,這實際上是一個低于《理賠要求》的行業慣例。鄧祿普、馬牌、錦湖、韓泰和固鉑等5個輪胎品牌,執行的是高于行規、且更有利于消費者的企業標準或商務部部頒標準。
問題3非質量問題補償“使用不當”成擋箭牌
輪胎企業非質量問題補償政策方面,一些企業仍將“使用不當”作為規避責任的擋箭牌。一些企業則對于一些難以界定究竟是質量問題還是使用不當的情形,采取了向消費者傾斜的補償政策,如錦湖對輪胎因道路問題導致的損傷實行1年內可免費更換、對因撞擊導致的輪胎鼓包可在5年內予以免費更換的補償政策。但大多數企業則無此類補償政策。
>>消協建議
質保期不應低于汽車三包規定
北京市消協等28省份消協組織認為,理賠期限起始日期計算方式的不同,會給消費者帶來不同的消費感受和不同的權利保障,建議輪胎質保期限不得低于汽車三包規定。輪胎的質保期、理賠標準、使用注意事項等信息和消費者息息相關,這些售后服務政策及信息本應公開透明,及時傳遞給消費者。汽車三包規定明確“易損耗零部件的質量保證期由生產者明示在三包憑證上”,除了應注明三包有效期外,還應注明三包有效期的起始計算時間,同時也應將理賠標準、使用注意事項等和消費者
息息相關的售后服務政策、信息明示給消費者。
市消協還表示,輪胎行業應打破行業慣例,提高三包期限和理賠標準,適當放寬理賠政策,為消費者提供更加人性化的優質服務。